律師解讀曾毅佩戴不雅手錶事件

現代快報訊(記者 季雨)近日,鳳凰傳奇成員曾毅在某場演出彩排中佩戴的一塊手錶,引起了網友的熱議。該款手錶主色爲綠色,但錶盤上的圖案被部分網友解讀爲含有性暗示元素。與此同時,不少網友疑惑,公共場所佩戴含有不雅元素的手錶,是否涉嫌傳播淫穢物品?6月14日,江蘇耀時律師事務所律師繆東辰對此進行了解讀。

他表示,曾毅佩戴的手錶錶盤含抽象圖案、隱喻設計,未直接展示性行爲細節,雖然被部分網友解讀爲性暗示,但該錶盤是否屬於具體描繪性行爲且具有“誨淫性”(即能誘發他人淫亂)尚存爭議。此外,屬於藝術、文化範疇的爭議性設計通常也不被認定爲淫穢物品。從傳播行爲角度分析,傳播需指向“不特定多數人”或“特定多數人”擴散。若明星僅在私人場合佩戴,不構成傳播;若在公開場合(如演唱會、活動)佩戴,屬於“被動展示”。曾毅在演唱會彩排中佩戴手錶,屬於公開行爲,但手錶作爲個人飾品,其展示的被動性,可能弱化“傳播”意圖,比如曾毅曾迴應稱“以爲是勞力士”暗示其可能不知情,缺乏主觀故意。

繆東辰認爲,明星單純佩戴此類手錶,因缺乏淫穢物品的明確認定、主動傳播意圖及嚴重社會危害,通常不構成犯罪。但明星作爲公衆人物,需謹言慎行,避免傳遞不良暗示,其社會責任與個人表達應當有嚴格邊界,否則其行爲可能因違反社會公序良俗或行業規範面臨輿論譴責或行業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