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稱抵債貓原主人沒有優先競拍權

現代快報訊(記者 李子璇 莊劍翔)近日,江蘇揚州一狸花貓被法拍“替主人還債”,引發衆多關注,狸花貓自幼時被寄養在揚州一家寵物店,目前已近三年。有網友疑問,如若狸花貓原主人蔘與競拍,是否會有優先權。江蘇新高的(淮安)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巧玲表示,狸花貓原主人沒有優先競拍權,且已經寄養在外近三年。一般的優先權人是指共同財產的共有人,房屋的承租人等等,原主人要參與拍賣的話說明他還有財產,如果有財產的話就得先付申請執行人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