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六軍團前上尉出租眷地海撈千萬潛逃 遭重判15年

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軍眷服務組前上尉工程官李振育,涉嫌利用管理眷村土地之便,僞造租任契約、盜刻軍印、詐領租金與工程款達千餘萬元,案發後潛逃海外後落網,今年3月押解返國歸案,檢方依貪污、僞造公文書、詐欺取財等罪起訴。桃園地院今判決,李振育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14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3年。

陸軍六軍團指揮部於2020年間,察覺軍方列管的14筆國有眷地遭私人廠商使用,經廠商出示承租眷地的相關文件,發現文件雖然蓋有六軍團大、小關防,但均未有六軍團出具的正式文件,內部相關單位疑似涉有不法,於是向桃園地檢署告發。

經桃園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調查發現,時任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軍眷服務組上尉工程官李振育,佯稱以六軍團名義出租眷地給廠商,擅自盜刻六軍團上級長官職章,在他自行僞造不實的土地租賃契約及繳費證明上用印,並伺機夾帶於其他大量公文中,送交六軍團文卷室用印,造成六軍團文卷室人員疏於檢視,因而在李僞造的土地租賃契約上蓋用六軍團大、小關防,李振育再出示與廠商,造成廠商誤信已合法承租國有眷地,並依李某指示交付土地租金。

檢調另還發現,李振育又利用職務之便,以相同手法,自行編列與眷地相關的小額工程案,洽詢廠商施作,並向廠商佯稱須先繳納履約保證金,讓廠商陷於錯誤,而依李指示將保證金等款項匯入李個人名下帳戶,自2017年10月起,直到東窗事發的2020年2月止,李冒名出租眷地有14筆,以及僞造小額工程案達16件,總共訛取1003萬8801元。

桃檢偵辦期間,李振育畏罪逃匿海外未歸,於2020年11月17日遭檢方發佈通緝,經法務部調查局與菲律賓執法單位跨境合作於2024年間緝獲,並於今年3月25日解送返國歸案,並向桃園地院聲押禁見獲准。

桃園地院今判決,法官認爲被告身爲六軍團軍官公務員,從事公共事務,理應廉潔自持,以維護公務執行純正,竟貪圖錢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破壞公務員職務純潔形象,更以行使僞造公文書方式詐得財物累計高達1千餘萬元。

法官審酌,被告於犯罪後未能與被害人達成調解,獲取被害人諒解,念及其於偵查中及本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並無其他經法院科刑前科素行,以及其他一切情狀,依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14罪,各處7年1月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各褫奪公權3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3年。

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軍眷服務組前上尉工程官李振育,涉嫌利用管理眷村土地之便,詐取金額達1003萬8801元,事發後潛逃海外多年,今年3月間押解返國歸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