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六軍團前上尉出租眷地A走千萬再延押2月 一審今將宣判

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軍眷服務組前上尉工程官李振育,利用管理眷村土地之便,僞造租任契約、盜刻軍印、詐領租金與工程款達千餘萬元,法院開庭時,李請求解除羈押,桃園地院調查後,仍裁定自本月22日起第二次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也已辯論終結,將於今午進行宣判。

延押裁定書指出,李振育於今年5月22日遭檢察官提起公訴,並於訊問時坦承犯行,卷內亦有相關事證支持,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3款,認定其涉犯五年以上重罪,具羈押事由,於是自5月22日起裁定羈押三個月,並於8月22日延長羈押兩月。

本次延押裁定是因爲原先的延長羈押期限將於10月21日屆滿,法院於9月24日庭訊後,再次訊問被告後,認定其犯罪嫌疑仍屬重大,且逃亡風險未除,羈押必要性依然存在,遂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5項規定,裁定再延長羈押兩個月。

陸軍第六軍團前上尉軍官李振育(紅衣者)出租眷地A千萬涉貪潛逃,由於仍有逃亡之虞,桃園地院近日裁定將他再次延長羈押兩個月,全案已辯論終結,將於今午進行宣判。記者黃仲明/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