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上尉變「大地主」詐貪千萬 潛菲5年落網...檢起訴建請重判

▲陸軍六軍團前上尉李振育涉及貪污案潛逃菲律賓5年,調查局今年3月自菲律賓押解回臺。(資料照/調查局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陸軍六軍團前上尉李振育於2018、2019年間擔任上尉工程官期間,向廠商佯稱系眷地租賃業務承辦人,行使不實之土地契約及繳費證明,廠商誤認該等文書爲真實而簽約,交付土地租金、土地補償金及履約保證金等款項,詐取近400萬元;桃園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處偵辦,檢方認爲被告反覆實施貪污行爲次數甚多,犯罪所得高達新臺幣1,003萬餘元,檢方今(22)日偵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僞造公文書之冒用政府機關詐欺取財等罪嫌偵結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檢署接獲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舉發,於2020年間查覺軍方列管之國有眷地有遭私人廠商使用之情形,經廠商出示承租眷地之相關文件,發現文件雖蓋有六軍團大、小關防,然均未有六軍團出具之正式文件等情。

經檢察官與專案團隊調查後發現,時任六軍團軍眷服務組上尉工程官李振育以六軍團名義出租眷地與廠商,擅自盜刻六軍團上級長官之職章、用印在其自行僞造不實之土地租賃契約及繳費證明上,伺機夾帶於其他大量公文中,送交六軍團文卷室用印,六軍團文卷室人員疏於檢視,因而在僞造之土地租賃契約上蓋用六軍團大、小關防,被告再出示與廠商,致廠商誤信業已合法承租國有眷地,並依被告指示交付土地租金。

此外,被告李振育另利用職務之便,以相同手法自行編列眷地相關之小額工程案洽詢廠商施作,向廠商佯稱須先繳納履約保證金,廠商陷於錯誤依其指示將款項匯至其指定之名下帳戶。經查被告自2017年10月起迄2020年2月止,以相同方式冒名出租眷地14筆及僞造小額工程案16件,共詐取新臺幣1003萬8,801元。桃檢指出,檢調偵辦期間,被告李振育畏罪逃匿海外,檢方於2020年11月17日發佈通緝,經調查局與菲律賓執法單位跨境合作緝獲被告,於今年3月25日解送返回臺至桃檢歸案,檢方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今日起訴並移審法院,建請法院繼續羈押以防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