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官學生借宿學長家 遭逼「打手槍」強吻摳乳頭
陸官學生借宿學長家,遭強逼「打手槍」強吻摳乳頭。(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陸軍官校學生小明,某日借宿在官校陳姓學長住處,但學長在當晚,就要求學弟幫他打手槍泄慾,但遭到拒絕,未料陳男不放棄,趁着學弟入睡,又爬到學弟身上強行親吻、還摳乳頭、摸下體,遭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
根據判決書,陳男與小明爲陸軍官校學生,兩人是學長、學弟關係,陳男也擔任學生幹部。112年1月15日凌晨,小明借宿在陳男租屋處,當晚陳男睡牀鋪,小明則睡在地板。
但入睡沒多久,陳男就要求小明幫他「打手槍」,但小明當場婉拒,過不久,陳男又撫摸小明的胸部、還用手指摳乳頭,並強吻他,強行摸小明下體。小明不敢得罪學長,只能試圖抗拒。
事後小明向校方檢舉性騷擾,學校調查後,交由高雄憲兵隊依強制猥褻罪函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一審判處陳男有期徒刑8月。
但陳男上訴強調,自己並沒有摳小明的乳頭,也沒有強吻他,兩人是在嘻笑打鬧的時候摸到對方胸部,並沒有違反他的意願,以及進行任何猥褻行爲。
高雄高分院法官勘驗雙方通聯紀錄,發現陳男事後曾傳訊給小明「上次放假的事情我跟你道歉、抱歉讓你不舒服了」等內容,且小明對於現場及情節描述相當仔細,因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