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復徵債券利息收入增值稅 估為國庫帶來逾1200億收入

大陸官方近期公告稱,自8月8日起對新發行的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恢復徵收增值稅。(中新社)

大陸官方近期公告稱,自8月8日起對新發行的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恢復徵收約6%的增值稅。目前民衆買大陸國債利息免稅標準也已確定,對於月銷售額人民幣10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稅。此外,也有大陸專家估算,徵收債券增值稅能爲大陸國庫增加約人民幣300億元(約合新臺幣1,254億元)收入。

大陸稅務局近日公佈訊息指出,民衆購買上述國債、地方政府債券等,每月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以一季爲1個納稅期的,則季銷售額超過30萬元),將享受免徵利息收入增值稅優惠政策。該優惠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未來政策是否延續有待觀察。

第一財經報導,財通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孫彬彬表示,銀行等自營機構持有債券產生的利息收入徵收6%增值稅;資管產品(含公募基金等)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

此前爲吸引資金進入債券市場、擴大債券市場規模,大陸官方對國債等利息收入採取免收增值稅優惠政策。但近年大陸債券市場規模快速增長,「資產荒」背景下國債、地方政府債券等受到投資者熱捧,加上近年財政收入增長乏力,以及基於稅負公平考量,大陸官方最終取消了這一免稅優惠政策。

國盛證券首席宏觀固收分析師楊業偉估算,從總體稅收增加規模來看,估計本次增值稅恢復可能增加稅收合計315.5億元左右。孫彬彬估算,2025年增量稅收約人民幣321億元,2026年增量稅收約648億元,2027年增量稅收約988億元。隨着應稅債券規模不斷上升,每年產生的稅收也逐漸上升。

大陸財政部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稅收收入人民幣9.3兆元,年減1.2%。其中第一大稅種爲國內增值稅3.7兆元,年增2.8%。

但也有分析認爲,此次調整有助於提升國債收益率曲線的基準性。增值稅政策調整後,能一定程度縮小不同債券、不同金融資產之間的稅收差距,提升政府債券的交易活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