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諷修「嚴懲造假連署」回力鏢 翁曉玲怒:罷免案几乎適用舊法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鄭佩玟/臺北報導
檢調偵辦藍營青年軍涉死亡連署僞造文書案,國民黨抗議司法不公卻遭綠營狠酸,國民黨去年修《選罷法》,讓連署造假判重罪,藍委翁曉玲當時還說「不要以爲僞造連署會沒有事」,修法的是國民黨,違法的是國民黨,抗議司法不公的又是國民黨?翁曉玲對此反擊,目前中選會審查通過第一階段的罷免案,幾乎全是適用舊法,根本不適用今年2月18日公佈的新法規定。
翁曉玲表示,有綠營人士酸說,藍白此次修正選罷法第98條之2規定,處罰幽靈連署、僞造連署的行爲,是害到自己人,這種說法是無知且荒謬。目前中選會審查通過第一階段的罷免案,幾乎全是適用舊法,整個罷免案的各階段提議連署不適用新法中要求連署人要檢附身分證影本的規定,且目前檢調單位對涉嫌僞造連署的罷團人士諭知罪名爲「刑法僞造文書罪」和「違反個資法」等規定,亦未提及前述第98條之2的處罰規定。
她痛批,中選會果然很陰險,從一開始就刻意曲解法律適用,堅持罷免案適用舊法,說連署不須附身分證。不僅護航綠營可多通過幾個罷藍委團體,還設下陷阱讓那些無權、也無法查對連署書真實性的罷團人士承擔法律風險,隨時可能被指控涉嫌僞造文書。
翁曉玲續指,中選會已陸續二波向最高檢告發了39件涉嫌僞造連署案,預計還會有第3波告發案。但其實這些罷免案是否能通過第二階段的連署門檻、最後順利成案,都還是未知數,但中選會竟不等罷免案結束就急着去告發, 作法實在可疑。
翁曉玲提及5年前,中選會處理韓國瑜市長罷免案涉及僞造連署案的告發時間點,那是在109年6月15號,罷免案(6月6日)投票完9天后,才檢具相關事證向高檢署告發罷韓團體領銜人陳冠榮涉嫌僞造連署乙事。現在中選會違反過去作法,早早就告發了,明顯是想製造寒蟬效應,影響罷免案的進行。而不只中選會,檢調作法同樣違反常規。一般來說,涉嫌僞造文書或是違反個資法的罪嫌,尚不至於會動用強制處分去搜索、聲押,但在罷免連署這事上,檢調分明是小題大作,明顯濫權。
翁曉玲認爲,檢察系統若認爲這三、四十件僞造罷免連署之事影響重大,那麼在發動偵察時,應該要比照全國統一掃黑專案行動,指揮各縣市同步偵辦,而不是像現在挑縣市查辦,而且是隻辦藍(罷綠委團體),不辦綠(罷藍委團體),赤裸裸的搞執法雙標,完全不演了。
最後,翁曉玲批,民進黨發動大罷免,早就寫好用司法全面追殺在野黨的劇本,中選會、院、檢、調,加上很快就上場的大法官們,將合作無間、全力幫賴清德奪回國會多數權。面對這場硬仗,國民黨已退無可退,只能全面迎戰,「戰獨裁、站出來。4月26日凱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