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去年才修法僞造連署重判5年 綠:難道法律遇到國民黨要轉彎?

▲國民黨罷免連署僞造文書案,主席朱立倫、立委謝龍介率羣衆到北檢集會。(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檢調偵辦國民黨「死亡連署」涉僞造文書案,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昨晚號召黨公職到北檢外抗議,而臺北市長蔣萬安到場聲援,國民黨立委更一度率衆拆除警方拒馬。對此,民進黨今(1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僞造文書就規定在《中華民國刑法》內,難道司法不處理嗎?在《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8-2條,特別規範僞造連署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這條是國民黨去年強行修的,修法的是國民黨,違法的是國民黨,抗議司法不公的又是國民黨,難道法律遇到國民黨要轉彎嗎?民進黨發言人吳崢表示,朱立倫號召藍營黨公職,公然違法聚衆,包圍司法單位,只因爲國民黨涉犯僞造文書,就運用政治力量公然攻擊司法、傷害臺灣法治社會基礎,事態非常嚴重。同時,更加不可思議的是,昨晚臺北市在長達六小時當中,彷彿沒有法律、沒有秩序一般。

根據現行《集會遊行法》司法單位周邊是集會遊行的禁制區,吳崢指出,昨晚卻看到負責制定法律的立法委員,包括王鴻薇、徐巧芯、羅智強、羅廷瑋、謝龍介等人知法犯法,大肆闖入禁制區,帶頭破壞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架設的拒馬。更加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竟然連國民黨的臺北市長蔣萬安,也一同違法進入集會遊行禁制區,蔣萬安公然加入、號召、鼓勵違法集會,首都市長公然違法、帶頭違法,重創臺北市警察執法公信力,更是最嚴重的不良示範。民進黨對於蔣萬安及國民黨踐踏法治的離譜行徑,做最嚴厲的譴責。

吳崢表示,臺灣是法治社會,臺灣人都有守法義務。僞造文書就規定在《中華民國刑法》內,如果有人不斷涉犯僞造文書,難道司法不處理嗎?臺灣社會能接受司法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嗎?國民黨從昨天到今天持續的鬧劇,重點在於涉犯僞造文書,死亡連署近2000份,檢調當然要調查。

除了刑法外,在《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8-2條,特別規範了「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僞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吳崢指出,這一條法律就是國民黨去年12月20日在立法院強行三讀通過的。當時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說死人連署、抄名冊的弊端「不要以爲僞造連署會沒有事」、「請大家不要以身試法挑戰法律的界線」因此可以看到,修法的是國民黨,違法的是國民黨,抗議司法不公的又是國民黨。難道國民黨現在是公然要求,法律遇到國民黨要轉彎嗎?國民黨這樣的政治集會,就是在製造社會動亂。

吳崢痛斥,蔣萬安是民選首長,理應捍衛臺北市法紀,做警察執法後盾,但蔣萬安卻帶頭爲難警察,違法進入禁制區,從傍晚六點開始,整整超過六小時的違法集會,臺北市警察舉牌七次而未強制驅離。因此要嚴肅地請教蔣萬安,未來臺北市出現違法集會遊行,警察執法的標準在哪裡?爲什麼國民黨可以違法集會超過六小時、被舉牌警告七次不用被驅離,還有臺北市長撐腰?

最後吳崢強調,因爲蔣萬安的個人行爲,將政黨利益凌駕於臺北市法治之上,使臺北市警察處於非常尷尬而且無法辯駁的境地,蔣萬安變成臺北市警察最大的痛處、最大的包袱。今天下午國民黨又要違法集會,請問蔣萬安何時要捍衛警察的尊嚴跟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