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裁定對美「光纖」企業續徵反傾銷稅 最高稅率78.2%
▲大陸商務部。(圖/CFP)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商務部宣佈,對原產於美國的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G.654.C光纖)徵收反傾銷稅,稅率最高達78.2%,除列明的公司企業外,皆以78.2%稅率來計算,新規自2025年9月4日起生效。
《央視》報導,商務部裁定,美企透過改變貿易模式向中國出口光纖,缺乏商業合理性,削弱既有措施效果,構成規避行爲。爲維護正常貿易秩序,相關產品被納入反傾銷措施範圍。
大陸自2011年起對美國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G.652光纖)徵收反傾銷稅,2018年將稅率調整至33.3%至78.2%,2023年再次延長5年。此次調整擴大適用範圍,涵蓋G.654.C光纖。具體稅率爲:康寧公司37.9%、OFS公司33.3%、德拉克通信與其他美企78.2%。
官方解釋,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與G.654.C光纖皆應用於長途通信、幹線、有線電視及高速網路。反傾銷措施期限至2028年4月21日,即現行措施到期日。進口商須依海關計稅價格繳納反傾銷稅與進口環節增值稅。
商務部強調,本案調查依《對外貿易法》和《反傾銷條例》進行,相關企業若對裁定不服,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