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保母虐死剴剴案開庭 看護:冷水澡僅穿尿布發抖罰站
劉姓保母姊妹涉虐死男童「剴剴」,臺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今天開庭,外籍看護Mira作證說,男童吃剩菜飯泥的碗有蟑螂,冬天洗冷水澡尖叫,僅穿尿布發抖罰站,待遇與其他小孩不同。
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於民國112年8月間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剴剴」,2女涉於同年9月1日起至同年12月23日對「剴剴」犯凌虐、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爲;「剴剴」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無意識,傷重送醫不治。臺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2女。
臺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今天開庭審理,曾經照顧劉姓姊妹父親的外籍看護Mira到庭作證,Mira現於美國工作,爲了本案來臺,Mira發現證人席距離被告很近,請求志工陪同,獲合議庭裁準;法院找來通譯即時翻譯確認Mira的作證內容,Mira曾經拍下「剴剴」僅穿尿布發抖罰站影片。
Mira庭上表示,她的工作是照顧劉姓姊妹的父親「阿公」,這是她第一次在臺灣工作,期間爲民國112年9月27日至113年1月9日,她的僱主爲劉彩萱,劉彩萱除了照顧「剴剴」,還照顧另一名比「剴剴」年紀小的孩子。劉若琳照顧2名幼兒,印象中是8個月大及10個月大。
Mira表示,第一次見到「剴剴」是112年10月12日,「剴剴」當時全臉是鼻涕,她幫忙擦一下,拍下「剴剴」照片並傳訊息給劉彩萱,詢問這是誰。
Mira說,平日通常作息狀況部分,劉彩萱早上10時至11時之間,從冰箱拿昨天或前天的剩菜飯,放入攪拌機打成泥再加熱,用紙碗、塑膠湯匙在廁所喂「剴剴」,「剴剴」曾發出作惡的聲音,另有一次食物泥有加入燒焦鍋巴。紙碗、塑膠湯匙使用完畢會留在廁所,她發現有蟑螂在紙碗上爬,立刻把紙碗等丟棄。
Mira表示,通常「剴剴」走進廁所時,面露恐懼害怕表情,且走路緩慢;劉彩萱有一次不耐煩,用手推「剴剴」,導致「剴剴」跌倒而受傷。
Mira指出,「剴剴」在廁所時,不時發出尖叫聲及哭聲;劉彩萱喂完「剴剴」後,會接着洗澡,因熱水器沒有作動聲音,推估是洗冷水澡,洗完澡出來的「剴剴」,只會穿尿布,沒有穿衣服並一直髮抖,然後「剴剴」就在轉角位置,以稍息等姿勢罰站,人不準動只有眼睛動,罰站從早上11時30分左右直到下午2時30分或3時結束。
Mira說,「剴剴」罰站時,劉彩萱帶着照顧的另1名幼兒,還有劉若琳帶着照顧的2名幼兒,會一起在客廳看電視連續劇並吃午餐,3名幼兒餐後,會在客廳玩耍。
被問到爲何拍下「剴剴」罰站的影片,而且影片只有5至6秒。Mira迴應,因爲她認爲情狀有異,當時的男友、現任丈夫提醒她應該要拍照或錄影,才能向政府單位報案,所以只偷拍幾秒鐘,怕被發現。
劉姓保母姊妹涉虐死男童「剴剴」案,臺北地方法院23日上午由選任的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2度審理。圖爲囚車抵達北院寶慶院區,劉若琳(灰色外套)在法警戒護下從後門下車。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