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寵物不繫繩不清便 南投將開罰
南投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上路後,民衆帶寵物到公園、街道等公共場所均應繫繩或關籠,否則最高可開罰1.5萬元。遛狗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南投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待中央覈定後將公佈施行,未來遛寵物沒繫繩或不處理排泄物,經勸導再犯最高開罰1萬5000元,得按次處罰。另設陷阱「山豬吊」未經縣府許可製造、販售或使用,最高可處7萬5000元罰鍰。
隨動保意識擡頭,爲提供動物友善環境,南投縣府農業處、家畜疾病防治所等單位去年邀集民意代表、動保團體等辦理座談會,並收集地方意見擬訂「南投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目前送中央覈定中。
縣府指出,「南投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共24條,其中,民衆務必注意,就算不具攻擊性的寵物,出入公共場所仍應由7歲以上者伴同,並使用鏈繩或防曬通風的箱籠,必要時加戴散熱透氣口罩,有便溺應立即清除,違者經勸導後再犯可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如不改善,得按次處罰。
而俗稱「山豬吊」的套索陷阱常造成流浪犬等動物死傷,自治條例明訂,針對未經縣府許可製造、販售或使用「山豬吊」套索等行爲,將採重罰,最高可處7萬5000元罰鍰。
臺北市上月發生比特犬連續攻擊路人事件,縣議員林芳伃、蔡宗智等臨時動議,請縣府應定期追蹤攻擊性強的犬隻是否合乎相關飼養規範,加強飼主管理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