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濤生命遭威脅!臺中男留言恐嚇「殺了你」還譙三字經 判拘役
臺中官姓男子不滿桃園市議員凌濤在政論節目上發言,到他臉書下留言稱「殺了你」等暴力威脅言論,並辱罵「三字經」侮辱,經凌報案提告,官辯稱自己是用反問句沒有恐嚇;法院認爲,官的留言有重極端暴力、夾雜詛咒及加害具體行爲,依恐嚇罪判他拘役40日,可上訴。
檢方查,官男和凌濤素不相識,官不滿凌在政論節目上言論,今年5月10日到凌的臉書留言稱「我就直問,你要殺人、你要的火車站放炸彈、你要上飛機時帶炸藥、你要殺光所有國民黨員、你喜歡跟習近平相干!」
官男還說,「言論自由沒有底線嗎?殺了你一定成真也必然成真!跟武統一樣」並辱罵三字經等語;凌濤因而心生畏懼,經服務處主任向桃園警方報案,經臺中地檢署起訴。
臺中地院審理時,官否認恐嚇,辯稱他用的文字、言語都是以問句方式反問,他事後有刪除貼文並致歉,並無恐嚇或加害凌濤之意,且他針對凌在政論節目對於「武統臺灣」所發表的政治性反問,認爲應受言論自由保障,主張無罪。
中院查,官的留言除以連續多重極端暴力行爲,還有以粗暴言詞夾雜詛咒及加害的具體行爲,顯是恐嚇意圖強烈,已逾越理性論辯範圍,令凌濤心生畏懼,並非一般政治批評可比,至於官事後刪文、道歉,也僅是事後補救之舉,不能作爲其無恐嚇故意。
中院也說,政治性言論並非免責特權,且言論自由也有其界限,官男言論未見他對「武統臺灣」議題有何評論,其用語均以暴力威脅、人身侮辱,已逾越批評合理範圍及表意自由界線。
中院審酌,官缺乏法治觀念,犯後始終飾詞卸責,沒和凌濤調解、和解,但有刪文、道歉,堪認尚有悔意,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他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桃園市議員凌濤遭臺中官姓男子在臉書留言恐嚇,經凌提告後,法院依恐嚇罪判官拘役50日。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