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養老金要繳個稅嗎?
北京日報訊(記者 代麗麗)“個人養老金領取時按照領取額的3%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消息近日成爲熱點,很多人在評論區抱怨“我們將來領養老金的時候還要交稅?”記者發現,不少人沒有搞清基本養老金和個人養老金的區別,對這個問題產生了誤解。
記者瞭解到,有些網友將個人養老金與基本養老金混淆了。人們通常所說的養老金是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參保人退休時所發放的待遇,這種保險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第一支柱,由職工的工作單位和職工分別繳費,每月在工資裡直接扣除,退休時按月領取養老金。
個人養老金是2022年才啓動實施的,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的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繳費上限起步爲每年12000元,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
如果用比較通俗的話來解釋,個人養老金可以簡單理解爲:我們年輕時每年投入一定資金,由政府進行政策支持,進行市場化運作,產生投資收益。等到我們退休之後,再將投入的本金和收益以養老金的方式領取出來。但與儲蓄不同的是,它的用途是養老,而且不能提前支取。
“個人養老金領取時,本金和投資收益還要按照3%計稅”也並非新政。
很多網友疑惑:如果還要繳稅,那我參加個人養老金還划算嗎?
其實,個人養老金在繳納時是可以節稅的。按照《關於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的規定,個人養老金可以在稅前按照實際繳存金額扣除,每年扣除的限額是1.2萬元。舉例來說:假設個人年收入30萬元,全年繳納社保公積金6萬元,按照每年1.2萬元的限額來繳個人養老金。那麼,在未進行個人養老金繳存前,年度應繳納的個稅爲:(30萬元-6萬元-6萬元)×20%-16920元(速算扣除數)=19080元;在繳存之後,應繳納個稅是(30萬元-6萬元-6萬元-1.2萬元)×20%-16920元=16680元,年度內節稅2400元。
個人養老金雖然在購買時享受了稅收優惠,但領取時還要按照3%計稅。這“一來一回”,還划算嗎?假設納稅人目前適用稅率爲10%,按照每年12000元繳納享受稅收優惠,則每年可減少當期稅費1200元,本金12000元在提取時繳納個稅360元,這樣算來,減少個稅840元。所以,在繳稅方面是划算的。
來源: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