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爲何要交3%個稅?專家詳解

近日相關部門微信公衆號一則問答稱,按照相關規定,個人養老金領取時,按照領取額3%繳納個人所得稅,不區分本金和投資收益。

這一說法引起外界較多關注,有一些網友誤以爲,個人基本養老金領取時需要繳納3%個稅,也有部分網友對個人養老金繳納3%個稅的政策表示不解。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訴第一財經,個人退休時領取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具有強制繳納特徵,一直以來都是無須繳納個稅,因爲這事關老年人基本生存支出,不應徵稅。而近些年興起的個人養老金則是自願繳納,國家出於鼓勵個人養老金髮展,給出遞延納稅的稅收優惠政策,且適用最低檔3%個稅稅率。但爲了避免中高收入者藉此享受過多優惠,有違社會公平,因此對個人養老金稅收優惠政策給出每年1.2萬元限額要求,並且最終領取時需要繳納3%個稅。

對於養老金究竟是否繳納個稅,需要首先釐清中國養老三大支柱所對應不同養老金稅收優惠政策。

中國養老保險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養老保險,由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共同構成,絕大多數人所說的養老金,就是指這一基本養老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明確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因此基本養老金免徵個稅。

施正文解釋,基本養老保險具有強制性,因爲國家擔心職工年輕時不存錢,而年老時無錢養老造成社會問題,因此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第一支柱,要求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而基本養老保險金是職工年老時維持基本生計支出,保障基本生活,因此基本養老金事關老年人基本生存權,所以在個稅計稅前可以扣除基本養老金,而個人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免繳個稅。

因此,對於個人基本養老保險金繳納3%個稅,純粹是誤解。 北京市稅務局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迴應納稅人諮詢稱,大家退休後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也就是大家所說的退休金),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人社部數據顯示,2024年末,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約10.73億人,比上年末增加636萬人。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已提前達到95%,我國已建成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

由於基本養老保險總體保障水平相對較低,因此中國還在積極發展養老保險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中國養老保險的第二支柱是由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組成,覆蓋面小,主要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部分企業職工。

而上述人社部迴應中的個人養老金,正是來自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即以個人爲主導的商業養老保險,包括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以下簡稱“稅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專屬補充商業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專屬型養老保險”),以及投資養老、消費養老和住房養老等養老性質產品。

基本養老保險金不需要繳納個稅,爲何個人養老金需要繳納個稅?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溫來成告訴第一財經,基本養老保險金帶有強制性,是政府爲了給居民養老提供一個基本生活保障,最終需要財政兜底,可以理解爲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因此按慣例都免稅。而居民購買個人養老金產品並非強制而是自願,即個人自願拿出一部分收入購買補充養老保險產品。這部分收入理應徵收個稅,但是國家爲了鼓勵發展第三支柱,給出了3%遞延納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發佈的《關於在全國範圍實施個人養老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實施個人養老金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在繳費環節,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在投資環節,對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併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繳納的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溫來成表示,這意味着,個人每年繳納最高1.2萬元以內的個人養老金時,可以在個稅稅前扣除,暫時不用繳納個稅。個人養老金產生投資收益時也暫時不用繳納個稅。而個人退休領取個人養老金時,儘管個稅稅率有3%-45%七檔超額累進稅率,但僅適用最低一檔3%優惠稅率。這一稅收優惠政策這就起到了鼓勵個人參加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擴大養老產品供給規模,爲居民提供更多的養老保障,同時可以降低基本養老保險的壓力,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施正文表示,對於不少人來說,他沒有能力購買個人養老金,個人養老金屬於更高程度的養老保障。爲了鼓勵第三養老支柱,出臺了上述稅收遞延優惠政策,但爲了避免中高收入者藉此享受過多個稅優惠,造成稅負不公平、不平衡,國家給出了個人養老金個稅遞延優惠政策總額1.2萬元的限額,超過這個限額的部分就不能享受稅收遞延優惠政策,同時領取環節最終需要繳納3%的個稅,與基本養老保險完全免稅有所區分。這其實就兼顧了稅收優惠政策激勵發展個人養老金的同時,又避免造成過大稅負不公平。

上述北京市稅務局迴應稱, 與基本養老金不同,個人養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市場化運營的補充養老保險,每年繳存上限爲12000元,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繳存時,可從工資等收入中扣除,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領取時,只需按照最低檔3%稅率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