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彥池酒駕又被抓... 504萬罰鍰根本沒繳 議員籲修法:累犯直接扣人

雙北拒絕酒測慣犯林彥池,14日晚間又再度騎乘機車到新北市新店區時,又因酒駕自摔後送醫。北市議員遊淑慧不滿,該慣犯拒測高達7次、累積罰鍰504萬元,執法單位都拿他沒辦法,呼籲北市府建議交通部修法,累犯就要當場扣人。

遊淑慧質疑,警察臨檢都不能拒絕,爲什麼可以拒絕酒測?在拒測後車子丟給警察,被拖走也沒關係,「就是沒有要給你測。」之後再到惜物網等,去購買便宜二手機車,然後一天到晚路上酒駕,就算被抓到也是無法扣留人。

遊淑慧也說,調閱該名酒駕累犯林彥池,已累積504萬元罰鍰,卻連一次的罰鍰也沒有繳,即便是強制執行也扣不到財產。「這還不是當跟屁蟲整天跟,是你隨機不小心攔到,都可以7次,會不會每天都醉醺醺在路上,直到有哪個人倒黴。」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立祺說,民衆拒測的話,是依照道交法開罰,但沒有辦法強制酒測,若民衆拒籤酒測,會特別註明,但也無法強迫酒測。至於罰鍰部份,裁決所表示,林彥池在北市管轄的三件都沒有繳交,目前名下沒有財產。

裁決所補充,17日已收到行政執行署公文,頒佈酒駕案件轉介酒癮治療參考指引。

遊淑慧呼籲,交通局等相關單位給交通部修法意見,針對經常性拒測,不能拒絕酒測。再者,如果被查到是累犯,當場可以公共危險罪將人扣起來,地方政府要把執行中面臨的問題寫成修法建議,給予員警更大權力。

她更建議,將累犯送到行政執行處時,能不能建議把人管束起來,「強制執行不到可以用管束,之前行政執行處對欠稅大戶,只是欠錢,沒有造成公共危險,都能管束起來,針對移動式公共危險反而隨便他?」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林彥池14日晚間酒後騎機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寶高路時自摔。記者黃子騰/翻攝

數度酒駕拒測的林彥池,多次出現在北市裁決所的名單上。圖/臺北市裁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