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欠繳8萬罰款 沒存款無法扣遭拘提 母疼兒出面代繳

萬姓男子未繳酒駕罰鍰遭強制執行,其母(左)心疼兒子拿錢到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繳清。(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提供/郭良傑臺南傳真)

臺南1名26歲萬姓男子於113年7月間駕車到墾丁旅遊時,被屏東縣警恆春分局攔查獲酒駕,遭裁罰8萬5千元,逾期未繳納,經屏東監理站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移轉檯南分署執行,執行官查扣萬男存款,僅扣得1396元,準備進行拘提管收或查扣其他財產時,萬男母親愛子心切,擔心家中財產被查扣,日前拿錢到臺南分署,替兒子繳清罰款。

臺南分署表示,萬男的酒駕罰款拖了一年多未繳,執行人員今年6月間收案後,調查發現萬男名下有存款可供執行,乃先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結果僅扣得1396元,交屏東監理站收取,臺南分署即準備再查扣萬男其他財產,通知他若再拒繳,將對他進行拘提管收。

萬男母親得知兒子欠繳酒駕罰單,可能被拘提管收入監,也可能連累到財產被查封,乃主動籌錢,親自到臺南分署替兒子繳清欠款,使兒子免於牢獄之災及財產被查扣。

臺南分署呼籲,爲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加強執行相關之罰鍰案件,以保障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以及資安,守護安定公義的社會,請民衆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衆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行政執行署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