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岱樺昨出庭批檢調編造證據 雄檢反駁:有憑有據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入詐領助理費、公益侵佔等案,高雄地方法院昨天傳林岱樺到庭,林岱樺昨受訪痛批檢調隱瞞、誤導、編造證據,高雄地檢署今天上午駁斥澄清,指證人駱男(已歿、林岱樺表哥)在檢調訊問時,坦承爲人頭助理,筆錄內容勘驗並製作逐字譯文,絕無扭曲編造。
林岱樺昨天中午結束庭訊,會後受訪質疑檢調隱瞞、誤導、編造證據,委任律師李代昌更稱,檢察官刻意隱瞞對林岱樺有利的證據,另關鍵證人駱男已過世,其生前疑有受到檢調利誘或詐欺方式做不法的訊問,檢察官並在筆錄增加駱男沒有說過的話。
雄檢今天上午以新聞稿反駁,稱駱男於調查官詢問及該署檢察官訊問時,明確陳述坦承其爲人頭助理,用以請領立法院薪資的臺新銀行帳戶,系由同案被告林岱融(林岱樺胞弟)擔任負責人的佳安事務所申設,帳戶設立後,始終未曾由駱男保管,駱也未領取帳戶內任何薪資,檢方就筆錄內容勘驗並製作逐字譯文,完整提出於法院,絕無扭曲編造。
雄檢表示,經查相關人頭助理資金流向,有用來購買林岱樺座車、流向通法寺,部分匯款轉入林岱樺的帳戶,部分支付佳安事務所客戶遺產稅、滯納金,部分由林岱融提領時,取款憑條備註「自用」、「繳保費」,也有多筆大額現金提領後流向不明等情事,均有相關人證及交易紀錄等證據佐證,已詳載於起訴書證據清單。
立委林岱樺涉嫌詐領助理費,昨天出庭態度從容,絲毫不畏官司影響。記者張議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