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 | 靈活保障爲村醫兜底
文 | 張舒寧
近日,湖北黃岡一位年逾半百的村醫在前往鎮衛生院參加培訓途中遭遇車禍去世。家屬因與衛生院就逝者是否與該院存在勞動關係、能否認定爲工傷看法不一提起訴訟。
這一事件將承擔基層公共服務的鄉村醫生等羣體的“後顧之憂”帶到公衆面前。
統計顯示,截至2023年末,全國農村衛生室執業(助理)醫師和持鄉村醫生證的人員總量爲110.8萬人。他們是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的“毛細血管”。他們中的許多人常年爲村民服務奉獻,但因與用人主體(衛生院、村委會等)之間多非標準勞動關係,而缺乏養老、工傷等保險,抗風險能力弱。
加大對鄉村“健康守門人”的政策兜底和保障力度,各地已有諸多探索。例如,有的地方明確將有執業醫師資格證的鄉村醫生納入編制;有的地方爲鄉村醫生購買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並“以獎代補”給予補助;有的地方將鄉村醫生納入“公益性崗位”,享受“四險”或“五險”;還有一些地方探索爲鄉村醫生購買醫療責任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一些地方實行“鄉聘村用”,符合條件並通過考覈的鄉村醫生可明確聘用勞動關係、辦理“五險”,有的地方還進一步將“鄉聘”年齡上限提高到60歲……
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由鄉村醫生“守門”,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亟待更多政策支持。堅持以人爲本,以靈活多樣的方式爲村醫兜牢底線,路在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