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邀卓揆報告臺美關稅 逕付二讀交付黨團協商
立法院會22日上午由副院長江啓臣主持會議,對於討論事項第四案-民衆黨團提案「邀請行政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臺美關稅談判之進程、方針、原則及臺灣產業可能遭受之衝擊影響評估,於一個月內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他表示,該案逕付二讀交付黨團協商,由民衆黨團召集協商。
民衆黨立院黨團提案說明,有鑑於美國川普政府自今年4月2日公佈將陸續對各貿易國課徵對等關稅以來,我國經貿辦談判團隊與美方已歷經二輪實體會談後,政府對談判內容仍未公佈,談判進程、爭點與風險評估,國人與國會均一無所知,僅能獲得「會談坦誠且融洽」、「取得建設性進展」等無實質內容的迴應。
黨團提案表示,依據「條約締結法」第3條第1項第4款及第5款,臺美關稅談判內容涉及國防、外交、財政或經濟上利益等國家重要事項,且「涉及人民權利義務」、「涉及財政、經濟上利益」或「與國內法不一致」要件等,應被視爲條約,須依法進行國會審議。
黨團提案指出,儘管談判成果尚未定案,行政機關亦應比照「條約締結法」第6條,充分向國會及人民說明談判原則與可能爭議,而非以「適時說明」帶過,以「黑箱作業」規避監督,扼殺公衆討論與人民的知情權,更使攸關國內產業投資方向與長久經濟影響之關稅協議,欠缺制度性保障機制,將國會視爲極權體制下的橡皮圖章。
黨團提案說明,因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臺美關稅談判之進程、方針、原則及臺灣產業可能遭受之衝擊影響評估』於1個月內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江啓臣於院會中宣佈,該案逕付二讀交付黨團協商,由民衆黨團召集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