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松,違規處罰羣衆

廣東惠州市紀委監委4月12日消息,惠州市紀委和惠陽區監委對惠州水務集團惠陽水務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李雪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雪松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損害羣衆利益,違規處罰羣衆;貪慾膨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職務提拔、職工錄用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李雪松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惠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雪松開除黨籍處分;由惠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024年7月27日,李雪松與惠州水務集團惠陽水務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李火根,惠州水務集團惠陽水務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李紅勝,同日官宣落馬。

據介紹,惠州水務集團惠陽水務有限公司始建於1968年9月,2014年9月移交惠州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管理,2017年12月,完成公司制改造,更名爲惠州市惠陽供水有限公司,2020年7月,更名爲現名。公司總資產約22.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