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西安處罰11起校外培訓違規行爲

西安市高新區處罰5起校外培訓違規行爲

爲貫徹落實省、市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治理工作的要求,持續深化“雙減”工作,依法依規查處學科類“隱形變異”校外培訓行爲,不斷推進校外培訓機構的規範治理。現將近期高新區違規校外培訓行爲處罰等情況通報如下:

案例一

陝西省西安市高新區科技三路57號融城雲谷B座2101C室西安搜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10133MA6UW88Y0U,因廣告宣傳違規,被認定爲虛假宣傳違法行爲。該培訓機構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之規定,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陝西省西安市高新區高新路51號尚中心2層西安慧諾之星文藝創作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10131MAE77LBP9N,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場所存在安全隱患。高新區聯合檢查組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爲,退還所有費用。高新消防救援大隊擬對該公司進行臨時查封並處罰。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已對該公司立案調查。

案例三

陝西省西安市高新區科技七路十五號茶張馨苑小區9號樓底商二層A203-1室西安超塵脫俗科技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10131MAE3T7DA79,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場所存在安全隱患。高新區聯合檢查組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爲,退還所有費用。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高新消防救援大隊擬對該單位進行處罰。

案例四

陝西省西安市高新區高新路51號尚中心2層西安秦厚朴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10131MADTPYPC3U,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高新區聯合檢查組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爲,退還所有費用。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目前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案例五

西安市高新區高新路51號尚中心5層陝西伊頓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10131MA6TXC3D29,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高新區聯合檢查組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爲,要求退還所收費用。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目前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西安市碑林區處罰6起校外培訓違規行爲

爲貫徹落實省、市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治理工作要求,持續深化“雙減”工作成效,碑林區教育局、文化和旅遊體育局、公安碑林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隊等多部門和屬地街道辦事處聯合開展違法違規學科類培訓專項治理,嚴厲打擊各類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行爲,大力營造碑林教育良好生態。現將近期碑林區違法違規校外培訓行爲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案例一

西安碑林圓夢藝術培訓中心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10103MA6WRXN519,經營地址:碑林區太白北路256號,以藝術類培訓名義違規開展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培訓。碑林區聯合檢查組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行爲,退還所收費用。依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碑林區教育局已立案,並根據培訓行爲事實依法予以處罰,目前案件正在查處中。

案例二

西安市碑林區平行線藝術培訓學校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10103MA6WUXAT1A,經營地址:碑林區太白北路197號,以藝術類培訓名義違規開展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培訓。碑林區聯合檢查組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行爲,退還所收費用。依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碑林區文化和旅遊體育局已立案,並根據培訓行爲事實依法予以處罰,目前案件正在查處中。

案例三

西安市碑林區學而思教育培訓中心,統一社會信用代碼:52610103329598554R,經營地址:碑林區友誼西路446號,超辦學許可範圍違規開展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培訓。碑林區聯合檢查組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行爲,退還所收費用。依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碑林區教育局已立案,並根據培訓行爲事實依法予以處罰,目前案件正在查處中。

案例四

西安市碑林區秦學教育伊頓名師培訓中心,統一社會信用代碼:52610103MJU35913XE,經營地址:碑林區興慶南路159號,超辦學許可範圍違規開展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培訓。碑林區聯合檢查組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行爲,退還所收費用。依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碑林區教育局已立案,並根據培訓行爲事實依法予以處罰,目前案件正在查處中。

案例五

楊某某,身份證號:370502**********14,以個人名義在碑林區太白北路242號泰華金匯時代B座3層,違規組織開展線下學科類培訓。依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碑林區教育局對該機構作出責令停止舉辦,退還所收費用126000元,罰款50004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

李某某,身份證號:142402**********2X,以個人名義在碑林區友誼西路中科佳園4樓東側,違規組織開展線下學科類培訓。依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碑林區教育局對該機構作出責令停止舉辦,退還所收費用19800元,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西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