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華源證券投資者於3月7日調研我司

證券之星消息,2025年3月8日立新能源(001258)發佈公告稱華源證券鄒佩軒 陳軒於2025年3月7日調研我司。

具體內容如下:問:公司在手新能源儲備,風電光伏佔比?答:截至 2024 年底,公司總裝機 223.4 萬千瓦,其中光伏 85.35萬千瓦、風電 122.05 萬千瓦、獨立儲能 16 萬千瓦。公司已覈准的在建風光電項目裝機規模爲 160 萬千瓦;其中,風電項目 150萬千瓦,光伏項目 10 萬千瓦,發電項目配套儲能裝機規模爲 37.5萬千瓦。

問:新增光伏項目和風電項目的回報率如何?答:報告期內新增項目爲立新能源達阪城 50 萬千瓦風電項目和立新能源木壘 50 萬千瓦風電項目。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測算,新疆能源立新木壘 50 萬千瓦風電項目所得稅後全部投資財務內部收益率爲 4.06%,資本金財務內部收益率爲 5.54%;立新能源達阪城 50 萬千瓦風電項目,所得稅後全部投資財務內部收益率爲 4.7%,資本金財務內部收益率爲 6.56%。因項目電價水平、風光資源及消納情況存在不可預測因素,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分析數據僅作爲參考。

問:新能源電價的機制介紹?答:新能源電價機制分爲兩個部分1.配套外送;2.本地消納。其中,配套外送項目結算電價依據送出省份與落地省份政府之間簽訂的合約電價進行結算;本地消納電價執行優先小時電量電價加市場化交易電量兩部分,優先小時電量依據自治區發改委每年制定的優先電量計劃進行結算,2025 年,風電優先小時數爲 895小時,光伏優先小時數爲 500 小時。

問:集團是否還有項目注入?答:公司控股股東新疆能源集團爲積極推動履行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維護中小股東利益,支持立新能源發展,委託立新能源運營其旗下 305 萬千瓦新能源項目。經新疆能源集團及立新能源同意,由新疆能源集團(含下屬企業)先行投資、開發、建設、培育前述同業資產,適時置入已投產運營的由新疆能源(集團)哈密清潔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的哈密煙墩區域的 20 萬千瓦風電項目和 10 萬千瓦光伏項目。新疆能源集團承諾 5 年內,在適用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監管規則允許的前提下,本着有利於減少競爭性業務、維護中小股東利益的原則,綜合運用包括但不限於委託管理、資產重組、股權置換、業務調整等多種方式,穩妥推進相關業務整合以解決上述同業競爭。將該同業競爭的業務以公平、公允的市場價格在適當的時機注入上市公司。

問:集團對公司的想法和定位?答:新疆作爲絲綢之路經濟帶的核心區,太陽能和風能資源儲量大、開發條件好、互補優勢強,是國家確定的“三基地一通道”。立新能源作爲自治區國資系統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重點企業,同質化產業整合的重要平臺,將緊跟國家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政策,把握生態文明建設、能源供給側結構優化升級的發展機遇期,“十四五”期間繼續聚焦主責主業,以“疆電外送”通道大基地配套新能源項目、源網荷儲一體化、煤電與新能源聯營、“沙戈荒”千萬千瓦級大基地新能源項目等爲契機,以新疆區域作爲穩健發展立足點,在國內扎點擴面實現突破發展,持續做大新能源裝機規模。同時以綜合能源應用服務轉型和科技創新爲引領,拉長拓寬產業鏈上下游,探索源網荷儲、智能光伏、綠電制氫等行業新業態,構建相關多元化發展道路,進一步塑造品牌價值和核心競爭力,力爭在“十四五”末發展成爲一家穩健增長、具有鮮明特色的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服務企業。

問:新疆整體電力消費量增速展望?新能源發電量增速?答:根據新疆電力交易中心披露數據,2024 年,新疆全社會用電量 4246.83 億千瓦時,同比增長 10.46%;2024 年 1-12 月,全疆新能源上網電量 1155.61 億千瓦時(風電 748.21 億千瓦時,光伏 407.4 億千瓦時),較 2023 年同期增長 29.62%。(2023 年新能源上網電量合計 891.53 億千瓦時,其中風電 648.59 億千瓦時,光伏 248.94 億千瓦時)。

問:公司電源未來有上特高壓嗎,棄風棄光率怎樣?答:根據自治區中長期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規劃方案,至 2030 年,建成第四、第五、第六共 3 條“疆電外送”通道,開工建設第七、第八、第九共 3 條“疆電外送”通道,“疆電外送”通道尚有巨大發展機遇。鑑於新疆能源集團作爲自治區層面能源產業投資的唯一地方企業,且立新能源定位於自治區獨一家以新能源投資爲主業的國有上市公司,立新能源有義務有責任承擔新能源投資“資本+實體”的平臺責任。目前公司參與疆電外送前三通道,配套電源項目截至 2024 年底併網 84.95 萬千瓦。運營效率方面,外送通道配套光伏/風電項目平均利用小時數分別達 1533.9 小時和1972.4 小時,較本地消納項目高出顯著。

問:新疆現在電價政策友好嗎,展望長期有哪些不確定性?答:目前,新疆 2021 年後投產項目執行《關於完善我區新能源價格機制的方案》文件,明確新能源項目疆內實際交易均價低於0.262 元/千瓦時,按照市場均價與 0.262 元/千瓦時的差價給予電價支持;實際交易電價高於市場均價,按照實際交易電價與 0.262元/千瓦時的差價給予電價支持;當市場均價達到或超過 0.262元/千瓦時,則不再給予電價支持。2021 年之前投產的新能源電價政策不變。今年 2 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下發了《關於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136 號)文件,對新能源電價引入了機制電價、機制電量等概念,且各地需根據實際情況出臺並實施具體方案。據瞭解,此舉是爲了促進新能源企業的投資,推動新能源企業高質量發展。目前,自治區還未下發具體的方案,因此,新疆地區今後新能源電價是怎樣的趨勢,還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立新能源(001258)主營業務:風力發電、光伏發電項目的投資、開發、建設和運營。

立新能源2024年三季報顯示,公司主營收入8.13億元,同比上升1.84%;歸母淨利潤1.3億元,同比下降34.68%;扣非淨利潤1.3億元,同比下降34.22%;其中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單季度主營收入2.85億元,同比下降4.74%;單季度歸母淨利潤3850.9萬元,同比下降60.83%;單季度扣非淨利潤3863.72萬元,同比下降60.87%;負債率76.62%,投資收益0.0萬元,財務費用1.44億元,毛利率5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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