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團長」涉豐原五口之死!交保轉聲押 檢方手中「三大新事證」曝光
臺中豐原五口命案,臺中檢警今有大動作,拘提綽號「李團長」的李姓女子到案後,以此案有新事證,認定李女有串滅證、反覆實施之虞,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尚未裁定,據查,檢方掌握的「新事證」有三大類,包括被告與死者的電子設備數位採證、信用卡刷卡金流,以及其他的被害人出面指證,讓檢方認定李女已有羈押的必要。
豐原王家五口命案,引發社會關注,關鍵被告「李團長」李姓女子(45歲)在6日時,由檢方命以15萬元交保,引發社會議論,被害人家屬、民代及各界人士,都提出質疑,不過法界人士認爲,承辦檢察官在第一時間蒐集到的證據,恐不足以讓法院裁定羈押,纔會做出交保裁定,由後續偵查作爲,補強證據。
檢警在此案認定遭受李女詐欺等犯行的被害人有6人,豐原五口命案中,被檢方認定的被害人僅有2人,其餘4人是來自於其他案件的被害人,被害人數有新增,此爲其中一項新事證。
另外檢警也陸續從扣押的死者、被告的手機、平板電腦,送數位鑑識,釐清案發經過,還調取涉案人、關係人的信用卡金流資料,因專案小組加速進行作業,相關採證結果已陸續出爐,今晚檢警纔有大動作,拘提李女到案。
中檢表示,今天檢察官核發拘票、指揮專案小組員警將涉案李姓女拘提到案,訊後認有羈押之理由及必要性,諭知聲請羈押、禁見。
中檢指出,檢察官依據搜獲事證,訊問李女後,認其涉犯欺取財、行使僞造準私文書、恐嚇取財等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爲有湮滅、僞造、變造證據之虞,且有事實足認爲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院方尚未裁定。
臺中地檢署偵辦此案,曾在本月4日、10日分別發動第一、二波搜索,縝密分析卷證、勾稽金流,自案發後不分晝夜持續約談、查證案關人員,迄今到案調查人數累計超過30人,另也每日召開專案會議,急速進行各項偵查作爲、保全一切證據,全力投入偵辦,後續仍將堅定貫徹打詐到底、除惡務盡的執法立場,嚴辦重懲詐欺犯罪,絕不容許不法分子逍遙法外。
臺中市李姓女子(中)涉及豐原五口命案,曾獲檢方以15萬元交保,檢方今以新事證,向臺中地院聲押。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