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鈞稱監院暫緩調查李俊俋 黃國昌嗆監委濫權遮羞布
監察院公務車私用爭議連環爆,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圖)今天舉行記者會,代表監察院向社會表達歉意,表示李俊俋已準辭,而不當使用公務車的3位監委移送紀律委員會。記者許正宏/攝影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濫用公務車請辭獲准,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今天宣佈暫停調查,民衆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如此說法根本禁不起考驗,簡直是拿「犯罪經告發」作爲濫權的遮羞布,過去在力暘光電弊案早就前例可循,再次展現「綠色監委能、其他人不能」的雙標。
針對李俊俋濫用公務車爭議事件,法務部長鄭銘謙受訪時證實,臺北地檢署已經立案調查。李鴻鈞上午舉行記者會說明,依照監察法第26條、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7條規定,只要司法啓動調查,監察院就不能調查,因此只能先暫時停住,等到司法偵查有一定進度後再行調查。
黃國昌稍早在臉書發文表示,李鴻鈞面對自家監委涉案,竟然想要胡亂引用監察法、監察法施行細則魚目混珠,「只要司法啓動調查,監察院就不能調查,所以本來機制已經啓動,但是北檢已經正式啓動調查,那我們也只能暫時停住,等到司法有一個確認的結果,監察院才能再進行調查。」
黃國昌直言,對於監察院一連串公器私用的醜聞,如此說法不僅禁不起考驗,簡直是拿「犯罪經告發」作爲監委濫權的遮羞布。事實上,刑事偵查與監委調查同時進行者所在多有,「我們的監委是刻意選擇遺忘,還是在欺騙社會大衆?」
黃國昌舉力暘光電弊案爲例,早在2024年4月22日陳凱凌、古聖𪸩等人遭到起訴之前,儘管還在刑事偵查,監察院早就同時進行調查,包括調閱經濟部、農業部及臺南市政府等機關的卷證,並且在2023年11月20日要求臺南市審計處進行案情簡報。
黃國昌說,這些內容都寫在「臺南光電小二甲審查案」的調查報告,何來司法啓動調查、監察院就不能調查,如果按照李鴻鈞的意思,難道只要民進黨的「御用鷹犬」臺北地檢署把案子擺到天荒地老,公器私用、違法事實明確的監委就可以持續安然無事,監察院就可以繼續擺爛。
黃國昌表示,這種廉能標準會不會太好笑,再一次赤裸裸展示「綠色監委能、其他人不能」的雙標,監察院不要把「犯罪經告發」當成遮羞布,更不要想再包庇自家人,「以爲一個李俊俋請辭,事情就可以這樣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