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介入後監院不能查? 黃國昌斥:別把犯罪告發當遮羞布
▲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2日偕同副秘書長王增華就秘書長李俊俋請辭一事召開記者會。(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因不當使用公務車請辭獲准,監院副院長李鴻鈞2日出面致歉,並將同樣也爆出不當使用公務車的監委林鬱容、蘇麗瓊與王榮璋移送紀律委員會。對於李鴻鈞稱「北檢啓動調查後,監院的調查只能止住」,黃國昌怒斥,請監察院不要把犯罪經告發當成自己的遮羞布,更不要想包庇自家人,不要以爲一個李俊俋請辭,事情就可以這樣算了。
「告發犯罪竟淪爲監察院的遮羞布?」黃國昌說,面對監察院一連串公器私用的醜聞,李鴻鈞副院長召開記者會說明後續處理,竟想胡亂引用《監察法》和《監察法施行細則》來魚目混珠,聲稱「只要司法啓動調查,監察院這邊就不能調查,所以本來機制已經啓動,但是北檢已經正式啓動調查,那我們也只能暫時停住,等到司法有一個確認的結果,監察院才能再進行調查」。
黃國昌痛批,如此的說法,不僅禁不起檢驗,簡直是拿犯罪經告發來作爲監委濫權的遮羞布,「事實上,刑事偵查與監委調查同時進行者所在多有,我們的監委,是刻意選擇遺忘,還是在欺騙社會大衆?」
黃國昌表示,以力暘光電弊案爲例,早在2024年4月22日,陳凱凌、古聖𪸩等人遭起訴前,儘管還在刑事偵查,監察院早就同時進行調查。包括調閱經濟部、農業部、臺南市政府等機關的卷證,並在2023年11月20日要求臺南市審計處進行案情簡報,前述這些內容都寫在「臺南光電小二甲審查案」的調查報告當中,何來司法啓動調查,監察院就不能調查?
黃國昌說,按照李鴻鈞的意思,難道只要民進黨御用鷹犬北檢把案子擺到天荒地老,公器私用違法事實明確的監委們就可以持續安然無事?監察院就可以繼續擺爛,這種廉能標準,會不會太好笑?這是不是再一次赤裸裸展示「綠色監委能、其他人不能」的雙標。
黃國昌直言,請監察院不要把犯罪經告發當成自己的遮羞布,更不要想包庇自家人,不要以爲一個李俊俋請辭,事情就可以這樣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