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1藉口暫停內部調查?白委舉這弊案打臉:濫權遮羞布
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2日迴應秘書長李俊俋準辭一事,並提到已將3位涉公務車私用的監委移送紀律委員會。(趙雙傑攝)
監察院接連爆出公務車私用涉違法爭議,被質疑爲何監察院不調查自家監委,副院長李鴻鈞迴應稱,因已有人提告而啓動司法機制,北檢已來過監院,依監察法規定,監院目前只能暫停調查。但民衆黨立委黃國昌質疑,刑事偵查與監委調查同時進行者所在多有,直批監委在欺騙社會大衆。
「告發犯罪竟淪爲監察院的遮羞布?」黃國昌今(2日)在臉書發文提到,面對監察院一連串公器私用的醜聞,李鴻鈞副院長召開記者會說明後續處理。對於監委涉案,李鴻鈞竟想胡亂引用《監察法》和《監察法施行細則》來魚目混珠,聲稱「只要司法啓動調查,監察院這邊就不能調查,所以本來機制已經啓動,但是北檢已經正式啓動調查,那我們也只能暫時停住,等到司法有一個確認的結果,監察院才能再進行調查。」
黃國昌質疑,如此的說法,不僅禁不起檢驗,簡直是拿犯罪經告發來作爲監委濫權的遮羞布。事實上,刑事偵查與監委調查同時進行者所在多有,我們的監委,是刻意選擇遺忘,還是在欺騙社會大衆?
黃國昌指出,以力暘光電弊案爲例,早在2024年4月22日,陳凱凌、古聖𪸩等人遭起訴前,儘管還在刑事偵查,監察院早就同時進行調查。包括調閱經濟部、農業部、臺南市政府等機關的卷證,並在2023年11月20日要求臺南市審計處進行案情簡報,前述這些內容都寫在《臺南光電小二甲審查案》的調查報告當中,何來司法啓動調查,監察院就不能調查?
黃國昌痛批,按照李鴻鈞的意思,難道只要民進黨御用鷹犬北檢把案子擺到天荒地老,公器私用違法事實明確的監委們就可以持續安然無事?監察院就可以繼續擺爛!這種廉能標準會不會太好笑?是不是再一次赤裸裸展示「綠色監委能、其他人不能」的雙標!請監院不要把「犯罪經告發」說法當成自己的遮羞布,更不要想包庇自家人,不要以爲一個李俊俋請辭,事情就可以這樣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