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請病假遭拒 勞長洪申翰:最高罰150萬元

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如果勞工請病假被僱主拒絕,最高可罰到150萬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長榮一名空服員,日前在執勤途中身體不適,返臺後住院離世,引發社會探討相關勞權。勞動部長洪申翰15日受訪時表示,如果勞工請病假被僱主拒絕,可以依照該事業單位的規模,包括違反的人數、情節來加重罰鍰,最高可罰到150萬元。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邀請勞動部、交通部、衛福部就「長榮空勤人員因病延誤就醫,應立即檢討航空業職場健康保障飛行安全」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洪申翰於會前接受媒體聯訪。

針對長榮空服員事件,勞團提出,要求勞動部應明文保障病假權,應明文保障病假權,禁止變相懲罰、或說請病假會影響全勤或考績。

有關病假權,洪申翰表示,如果勞工請病假被僱主拒絕,可以依照該事業單位的規模,包括違反的人數、情節來加重罰鍰,最高可罰到150萬元。

洪申翰指出,從勞動部很多函釋、法院判決都可以看得到,全勤獎金也算是工資的一部分。

對此,勞動部做了一些研議,勞動部認爲,如果勞工請病假,就要被沒收整個月的全勤獎金,是不合理的,後續勞動部也會用制度性的要求,來保障勞工權益。

洪申翰呼籲企業、僱主,如果勞工明明生病了,應該請病假休息,卻硬撐着上班,這不該被視爲是對企業的正面績效。

他表示,勞工明明生病,卻硬撐着上班的狀況,如果從整體職場健康的角度來看,勞動部認爲其實也不該被制度性的鼓勵。至於勞工請病假的樣態其實蠻多樣的,也包括被認知成不利對待的樣態,所以勞動部也需要做一些綜合的檢視跟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