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政府主權司法雙輸

(圖/新華社)

據報載,上月底柬埔寨大力掃蕩詐騙集團,抓捕嫌犯500餘人,其中有179人爲我國籍。在馬政府任內,這179人應該可以依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遣送回臺,依我國法律處置,然而在民進黨政府兩岸關係急凍的狀況下,這羣臺灣人被當成是中國大陸國民,被送到大陸接受調查、審判。

按照中國大陸現在正嚴厲打擊詐騙犯罪,這批臺灣子民將面臨重罪審判,最重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遺憾的是,民進黨政府此時不思保護國人,有意無意輕放象徵我國主權的司法管轄權,還趁此時由外交部發表「嚴正抗議與關切」新聞稿,藉以賺取政治紅利,讓這179名國人與家屬更陷無助。

司法管轄權指的是司法機關對訴訟進行聆訊與審判的權力,在國際法理論中,各國也普遍認爲司法管轄權爲國家主權表彰的一種形式。中華民國在1972年退出聯合國後,長年外交處境艱難,堅持司法管轄權便成爲彰顯我國主權的一個重要形式,我國國民在國外犯法能否貫徹司法管轄權,更顯無比價值。

馬英九執政期間,兩岸政府在九二共識前提下「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陸方願尊重我方政府,依照2009年在南京簽署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將臺灣人在其他國家觸法嫌犯送返回臺;然近年因民進黨一意孤行臺獨路線讓兩岸關係急凍,陸方不再奉行「互不否認治權」原則,讓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外觸法時,成爲民進黨政府炒作仇中的犧牲品。

儘管人們都對詐騙橫行恨之入骨,儘管民衆都認同要對詐騙犯嚴懲,儘管多數人都認爲死刑仍應該要執行,但這179名臺灣嫌犯說到底仍是中華民國國民,要求這些人送回臺灣,按照中華民國的法律,在中華民國的司法體制下接受司法審判,這是賴清德政府應要堅持到底的國家主權。

「中國沒有任何權力可以制裁臺灣人民」,賴清德總統在去年迴應對岸宣佈懲獨22條時如是說。中華民國國民歸屬中華民國的司法管轄權,不容雙標,賴總統做爲國家統帥,對我國司法主權必須堅持到底,始終如一。

如果賴總統不能堅持我國的司法管轄權,讓這179名臺灣人接受中共的司法審判甚至服刑,那接下來臺灣政府要面臨更嚴峻的挑戰,因爲2005年的《反分裂國家法》、去年的《懲獨22條》,都可能讓海外主張臺獨人士面臨中國友邦逮捕的風險,若此時賴總統對179名臺灣嫌犯重舉輕放,未來若臺獨人士送大陸審判,恐將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作者爲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