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佈3起經濟犯罪案例:一人持有820餘萬假美元被判刑十年
昆明警方5月16日公佈3起打擊經濟犯罪案例,其中一人持有800多萬僞造美元等假幣,被判刑10年。
2024年5月,昆明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在昆明市盤龍區某小區車庫抓獲晏某某,收繳晏某某持有的僞造美元共計820.77萬元、人民幣2230元。經人民法院審理,晏某某因犯持有假幣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
警方提示,請廣大羣衆在跨境交易、旅遊或者外貿交易中通過正當途徑兌換外幣,假幣不僅威脅個人財產安全,還可能涉及跨國犯罪,擾亂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公衆利益。日常生活中,請增強防範意識、掌握識別技巧,自覺抵制假幣交易,積極舉報假幣犯罪線索。
此外,2019年9月至2022年3月期間,雲南昆明某汽車修理廠法定代表人周某及員工楊某等3人爲騙取保險公司保險理賠金,通過購買低價二手機動車落戶至修理廠員工或朋友名下的方式,同時向多家保險公司購買機動車保險。投保完成後,周某指揮修理廠員工駕駛購買的二手車在高速及省道故意製造兩起多車碰撞的交通事故後向保險公司理賠,共騙取保險公司保險理賠金9萬餘元。2024年4月,昆明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先後將周某等3人抓獲,查獲涉案資金9萬餘元。目前,周某、楊某犯保險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和有期徒刑九個月。
2022年起,楊某等人藉助某汽車銷售公司及關聯的汽車租賃公司,以推廣“零首付不償貸、購車高額返利”項目爲噱頭,聲稱與該公司籤合同且貸款成功後,不僅可以獲得由公司支付的高額“好處費”,購車後將貸款車輛提供給公司用於出租,還能收到公司支付的首付及每月月供貸款(月供按月轉賬給購車人償還按揭貸款)。然而,該團伙支付“揹債人”幾個月貸款後,以各種理由“斷供”,並將車輛變賣給不知情的二手買家,從而獲取車輛價款。該案共涉及100多名貸款人,涉及金額400餘萬元。2024年10月,昆明市公安局晉寧分局經偵大隊以楊某等人涉嫌合同詐騙立案偵查,抓獲5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