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im.B詐騙吸金90億二審宣判 主謀曾耀鋒改判16年併科240萬

▲im.B平臺涉詐欺案主嫌曾耀鋒(右)與女友張淑芬(左)二審刑度均獲得減輕。(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標榜媒合借貸投資、卻涉嫌以假債權吸金的im.B平臺,利用名人代言或合照包裝「龐氏騙局」,坑殺數千人,吸金高達90億元。主謀曾耀鋒一審遭重判有期徒刑16年6月、併科罰金250萬元,沒收不法所得71億餘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17日改判16年,併科240萬罰金。可上訴。

曾有槍砲前科遭判刑2年6月定讞卻逃亡的曾耀鋒(51歲),2016年間因此遭到通緝,他對外謊稱假名「曾國緯」,併爲川晟集團實際負責人。川晟集團旗下的臺灣金隆公司,多年前推出某P2P網路借貸媒合平臺「im.B」,爲「我是銀行家I am Bank」縮寫,意在打破被特定金主、財團壟斷的市場。

該平臺業務員招攬想借錢的人提供「不動產債權」及「票貼債權」,會員則以認購債權方式集資出借,藉此賺取高額利息。而判決指出,平臺業務人員推銷債權認購方案,並向會員約定保證支付年利率6%至13%不等之利息,騙取投資人匯款至人頭戶、交付投資款,向投資人吸收投資款。

此外,曾男也利用名人代言或合照包裝其「龐氏騙局」,包含時任監察院長陳菊、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臺南市長黃偉哲、基隆市長林右昌等政要,均與其合照。甚至宜蘭選出的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還無償使用曾男提供的辦公室與座車。有不少投資人因此被騙,據檢方統計,從2016年6月29日起至2023年5月2日止,匯入人頭戶內的金額總計高達83億4,439萬326元。

但其實該集團並未實際操作債權平臺整合,而是以較晚加入的資金支付先前投資者利息的「老鼠會」模式經營,最後因每月支付上千萬元利息、資金缺口越滾越大而崩盤。檢方查證屬實後,逮捕曾耀鋒,以及他的女友張淑芬,之後將包含曾男2人在內的30餘人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將曾耀鋒重判有期徒刑16年6月、併科罰金250萬元,張女判刑12年2月、併科罰金150萬元,2人還須共同沒收犯罪所得71億2,535萬2,500元。其餘共犯也分別遭判刑7年到1年不等刑期。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經過8個月的密集審理後,於17日宣判。高院仍認定曾耀鋒等人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洗錢」等罪,但因二審計算犯罪所得大減,所以二審刑度才減輕。另外曾耀鋒女友張淑芬,一審遭判刑12年2月,二審這次也減輕改判有期徒刑11年6月、併科罰金140萬元。高院也宣告,沒收2人共同犯罪所得35億2,649萬8,082元。

高院隨後進行延押訊問,蒞庭檢察官指出,檢方起訴曾男吸金近90億元,與高院二審認定的35億元有相當落差,顯見曾男等人隱匿犯罪所得,確實有逃亡之虞,請求高院延長羈押。至於張女則說,羈押至今超過2年,家中有許多事情需要處理,父親身體也不好,希望能在入獄服刑前,以交保替代羈押,讓她回家處理家務。高院諭知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