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司令部士官採買雞腿便當…1個65元卻填100元 貪汙罪起訴
空軍司令部前李姓兵器維護士負責採購部隊伙食,他爲訓練後的61位官兵訂購雞腿便當與綠茶,65元的便當填寫100元,飲料店有買5送1優惠可折扣300元也故意不提,總金額實際僅5495元,他卻填寫7930元,欲詐領2435元,遭部隊發現,臺南地檢署依貪污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李姓男子自2014年1月起擔任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防空暨飛彈第795旅的兵器維護士(去年12月退伍),負責防空武器維護保養、水電修繕及小額採購等業務;去年4月至6月,李輪值單位夥委,當時單位6月20日自屏東加祿堂基地訓練後返回駐地。
李爲61位官兵訂購便當、飲料時,將65元雞腿便當,30元飲料(有買5送1優惠),在店家提供空白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上欄位內填寫「(品名)雞腿便當、(數量)61、(單價)100、(總價)6100」,店家實收3965元,李卻向部隊報價6100元。
飲料因有買5送1優惠,訂購61杯原本價格爲1830元,但有10杯飲料是贈送,因此店家實收1530元;李卻在「原始憑證黏存單」公文書、「支出證明單」公文書等黏貼不實單據,登載購買綠茶61杯、實付金額1830元,便當61個,實付6100元等不實內容。
李隨後製作「實際請購明細表」、「電話訪價單」等公文書後與簽呈,敘明「本連因基訓任務不開伙...訂購中餐雞腿便當...訂購綠茶等共計2項122件」等字樣,將相關單據逐級陳核請領款項,欲詐領2435元,遭財務士、輔導長審覈時察覺有異,未予覈准退件。
李姓兵器維護士擔心東窗事發,主動向憲兵指揮部臺南憲兵隊自首,承認犯行,憲兵隊將他依貪污罪函送法辦;檢察官認定,李一行爲同時觸犯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及僞造文書罪,應從一重依貪污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李所圖得財物在5萬元以下,且無實際犯罪所得,並於犯罪未經發覺前,向有偵查權機關自首而接受裁判,請法院減輕或免除其刑;另李雖着手詐取財物卻未遂,請依刑法第25條第2項規定,遞減其刑,李犯後態度良好,深表悔意,信歷此偵審程序而有所警惕。
空軍司令部前李姓兵器維護士負責採購部隊伙食,他爲訓練後的61位官兵訂購雞腿便當與綠茶,卻欲詐領2435元。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