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貪污重罪適用國民法官法 法務部:強化公訴打擊犯罪

▲法務部今(10)日舉辦「國民法官法實行兩週年成果發表會」。(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國民法官制度施行兩週年,法務部今(10)日舉辦「國民法官法施行兩週年成果發表會」,宣佈2026年1月1日起,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不含少年刑事案件及毒品案)將適用國民法官法,其中包括貪污等重大刑事案件。法務部長鄭銘謙強調,已要求檢察官提早準備,並強化公訴訓練,以確保未來審判品質符合社會期待,讓司法更具公信力。

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王如玉指出,國民法官制度施行兩年來已展現穩定成效,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全國各地檢署共起訴284件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其中2023年審結16件,2024年審結63件,顯示制度已逐步成熟。她強調:「檢察官透過縝密的證據鋪陳,並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向國民法官說明事實與法律要件,這不僅提升審判效率,也讓司法更貼近人民。」

▲國民法官法實施2週年成果發表會(左起)犯保臺北分會主任王盈惇、調部辦事主任檢察官王如玉、新北檢檢察官郭智安、法務部長鄭銘謙、橋檢檢察官陳秉志、中檢檢察官張凱傑。(圖/記者劉昌鬆攝)

根據司法院2024年4月發佈的國民法官問卷調查,98%的國民法官認爲檢察官提出的論點與證據適當,98.7%認爲檢察官發言恰當,100%認爲檢察官語速適中,99.3%對檢察官整體表現良好評價,顯示檢方在法庭上的專業度獲得高度肯定。

本次成果發表會邀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郭智安、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張凱傑、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陳秉志,分享國民法官案件的實務經驗,並由臺北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主任王盈惇分享司法陪伴工作的心得。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郭智安指出,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新北地檢署制定了更精確的偵查與量刑準則,包括偵查中精神鑑定、量刑證據蒐集,以及撰寫國民法官法辦案手冊,確保案件審理流程嚴謹且具參考價值。此外,國民法官的回饋也顯示,多數認爲觀看遺體或血腥影像有助於判斷犯罪手段的殘忍性及案件嚴重程度,因此檢方在證據呈現上更加全面,以強化國民法官的理解與判斷。

▲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王如玉。(圖/記者劉昌鬆攝)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張凱傑分享,中檢團隊採用「ART(Active 生動、Real 真實、Touching 感人)」三大原則,提升公訴說服力:「生動」方面,檢察官接受專業簡報培訓,運用更貼近國民法官的語言進行論述;「真實」則要求檢察官謹慎挑選證據,確保論點具說服力;「感人」則透過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合作,讓家屬在審判過程中充分發聲,以忠實呈現被害者的生命故事,讓審判更具人性關懷。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陳秉志則分享,該署運用360度環景導覽技術,讓國民法官透過虛擬實境方式「身臨其境」理解犯罪現場,提高對證據的理解度與審判效率。他強調,希望透過國民法官案件的判決,能逐步影響其他非國民法官案件的量刑標準,使司法裁判更貼近人民期待。

臺北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主任王盈惇表示,國民法官制度促進司法與被害人之間的雙向溝通。過去司法給人的印象較爲冷冰,但國民法官案件強調被害人形象重建,讓檢察官更積極關懷被害人家屬,司法因此顯得更具溫度。她舉例,一名家屬在審理期間感受到犯保、檢察官的關懷,因而認爲司法不再是遙不可及的機構,而是一個能夠傾聽並陪伴受害者的制度。

2026年起,國民法官制度將涵蓋最輕本刑10年以上的重大案件,如貪污罪等,預計將進一步推動司法改革,使審判更公開透明。法務部強調,未來將持續強化檢察官公訴訓練,並與各司法機關攜手合作,確保審判品質符合社會期待,深化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