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服員之死 桃勞動局:孫女服勤符合勞基法 但部分假別會影響考績
長榮航空機師及空服員於桃園國際機場管制區內行走。記者黃仲明/攝影
長榮航空孫姓空服員從米蘭服勤返國後身體出現不適,本月10日病逝,引發各界討論,質疑有過勞情形;桃園市勞動局初步調查,今表示孫員服勤尚符勞基法,長榮也未拒絕空服員請假,但部分假別確實會影響個人考績,將進一步訪談協調。
桃園市勞動局指出,長榮航空空服員每天工時計算方式爲起飛前2小時(報到、行前簡報等)至靠橋後1小時,飛航勤務期間應安排組員適當休息。孫員一案,該航班9月22日從臺灣起飛,隔天台灣時間13時35分抵達米蘭,退勤時間是當日14時35分,然後第3天台灣時間15時15分報到起算工時,期間休息24小時又40分鐘,尚符合勞動基準法輪班間隔。
另外,孫員9月22日飛行期間工作11小時又48分鐘、中間休息4小時又10分鐘,9月24日飛行期間工作11小時又5分鐘、中間休息3小時又35分鐘;且孫員今年4月至9月每月飛行總工時66小時至85小時不等,平均每月約75小時,也符合勞基法規定。
勞動局表示,本案查無長榮航空拒絕空服員請假,但某部分假別確實會影響個人考績。由於請假制度未違反勞基法,如果工會或勞工如果認爲制度不合理,勞資雙方內部先溝通協調,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程序,尋求雙方可接受的共識與改善方案。勞動局後續將持續訪談長榮相關幹部,也會主動聯繫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及關係企業工會,推動友善職場與勞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