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夫大男人不分擔家務 被趕回孃家6年!已難回頭怒訴離

控夫大男人不分擔家務,被趕回孃家6年!已經難回頭怒訴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段28年的婚姻,最終因丈夫的大男人主義與夫妻多年分居畫下句點。婦人小萱控訴她的丈夫阿國(均化名),結婚後從來不分擔家務,讓她在工作之餘還得獨自照顧2名女兒,導致身心俱疲。6年前因爲哥哥過世,她返家晚了點,竟遭阿國無情趕出家門,之後長期分居毫無往來,憤而依法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她與阿國在1997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女兒,現在均已成年。小萱指稱,阿國婚後展現強烈的大男人主義,不僅下班後完全不分擔家務,也不協助照顧女兒,導致她長年獨自扛起家庭責任,生活極度疲憊。夫妻爭吵日漸頻繁,關係早已惡化。

小萱表示,2019年間,因爲他孃家的哥哥病逝,她只是晚些回家,阿國竟然就無法接受,還將她趕出家門。自此,她搬回孃家居住,夫妻兩人分居已超過6年,僅透過簡訊處理女兒相關事宜,幾乎毫無互動。如今2名女兒已長大成人,她也完成母親的責任,不願再維繫「空有形式」的婚姻,因此訴請離婚。

法官考量,阿國雖然接獲法院通知,但從未出庭,僅有透過法院用公務電話聯他時有表示,「就該怎樣就怎樣辦理,不要再打電話」。法法官認定,阿國對於婚姻的冷漠態度,也坐實了小萱的主張爲真實。

法官認,婚姻的目的在於夫妻互相扶持,共同生活。但小萱與阿國早在6年前分居,期間毫無同居事實,僅有零星的子女聯絡,已形同「有名無實」的婚姻。依社會一般認知,若夫妻已長期缺乏互信、互諒與互愛,婚姻目的無法達成,即屬《民法》第1052條第2項所稱「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

法官審酌,此事由並非可歸責於小萱,反而是阿國長年不願分擔家庭責任,且在小萱因爲哥哥過世失落之際,竟然就無情趕人,導致夫妻關係徹底破裂,如今婚姻已經沒有回覆之可能。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判決准許離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