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小灣玩水上摩托車「遊客也罰」挨轟 墾管處迴應了

墾管處公告,墾丁小灣禁止玩水上摩托車,違者業者罰7萬元、遊客罰3萬元,引發民衆熱議。(羅琦文攝)

墾丁小灣禁止玩水上摩托車,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指出,違者業者罰7萬元、遊客罰3萬元,引起民衆反彈,紛紛批評不應甩鍋給不知情遊客。墾管處表示,公告旨在提醒遊客避免觸法,會持續取締違法業者。

墾管處在臉書公告表示,小灣沙灘無核準水上摩托車活動,業者經營水上摩托車遊憩活動,遊客參與小灣水上摩托車遊憩行爲,皆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參考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12條附表八第6項罰則,營利行爲開罰7萬元整,屬非營利行爲可處3萬元罰款,亦即業者每人開罰7萬元整,遊客罰3萬元整,請遊客勿觸法。

墾管處公告,墾丁小灣禁止玩水上摩托車,違者業者罰7萬元、遊客罰3萬元,引發民衆熱議。(羅琦文攝)

墾管處公告,墾丁小灣禁止玩水上摩托車,呼籲遊客若要玩水上摩托車請到合法的沙灘海域。圖爲覈准水上摩托車的南灣。(羅琦文攝)

墾管處公告,墾丁小灣禁止玩水上摩托車,呼籲遊客若要玩水上摩托車請到合法的沙灘海域。圖爲覈准水上摩托車的南灣。(羅琦文攝)

墾管處公告,墾丁小灣禁止玩水上摩托車,7、8月皆有對業者開出罰單。(墾管處提供/羅琦文屏東傳真)

網友質疑,「觀光客是能知道這業者是否合法嗎?這不是政府機關要管的嗎?遊客去墾丁還得要先上墾丁官網,先知道哪裡是不合法,踩到雷,還要被罰錢。」網友紛紛批評「管不了業者跑來開罰遊客」、「讓業者違法營業,然後開罰遊客?」,「這些業者不是存在很久了嗎?現在纔要公權力介入? 還要罰遊客 什麼神操作」、「7萬不夠,再多罰一點,墾丁遊客還是太多了」、「大家都去沖繩玩好了,這些罰金換成機票都還可以跑好幾趟」、「難怪寧願去沖繩也不去墾丁」、「沒事,反正罰不到不去墾丁的人對吧」。

面對外界質疑,墾管處迴應,每次開罰時業者都知道小灣不可經營水上摩托車,但遊客皆不知該處爲禁止水域,爲使民衆清楚墾管處規定,因此在臉書粉專宣導、公告周知,但卻引發網友議論。民衆第一次發現有相關規範,出現反彈情緒爲人之常情,會再加強宣導與公路局跑馬燈宣傳,請遊客不要觸法,若要玩水上摩托車請到合法的沙灘海域。

墾管處指出,小灣因腹地狹小,無法區分動力與非動力之戲水活動,有鑑於不同活動間常造成彼此干擾,因此自2019年起公告,限制在南灣、白砂、後壁湖及船帆石4個海域可從事水上摩托車遊憩活動,其餘海域騎乘水上摩托車,一律依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13條第1項開罰。7、8月皆有對業者開出罰單,目前對遊客尚在勸導階段,並未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