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作證一整天 公訴檢察官批「避重就輕」
臺灣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圖中)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遭起訴,他7日首度由被告身分轉爲證人出庭作證(林偉信攝)
臺灣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遭起訴,他7日由被告身分轉爲證人出庭作證,檢方詰問超過3小時,從早上9點30分到晚上6點檢辯交互詰問才結束,公訴檢察官最後陳述意見時,批評柯文哲作證避重就輕,且有些內容不是事實。
公訴檢察官表示,柯文哲作證都說不知道,但有些事不知道是違背經驗法則,A1-37行動硬碟是柯備份的,且工作簿記載的內容柯不可能不知道是誰做的?
柯文哲解釋小沈「給過」是指給過協助及建議也不合經驗法則,檢察官表示上次沈慶京作證時有說,曾向柯文哲抱怨京華城案也有交陳情書,這與柯文哲作證稱「沒談過京華城案」不是事實。
至於柯文哲解釋「晶華orange出國」等撕碎紙條只是隨手寫的,根本不重要也沒有任何意義,公訴檢察官表示,這樣說法的可信度請法官依法審酌,況且柯文哲也證稱「晶」華是寫錯字,橘子也確實有幫忙保管大筆款項。
庭末,審判長江俊彥諭知,原訂10月9日下午2點由時任民衆黨財務長樑秀菊出庭作證,但因樑住院庭期取消,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及李文宗、李文娟10月21日上午9點30分須到庭進行證人立委黃珊珊的交互詰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