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作證「橘子」未經手大額款 檢察官批:保管過400萬避重就輕

臺北地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今傳喚柯作證。柯於檢方攻擊EXCEL檔案大幅行使拒絕證言權,又證稱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不談「京華城」、秘書「橘子」許芷瑜不處理大額款等,檢方表示,柯違背經驗法則,證詞避重就輕。

公訴檢察官廖彥鈞說,柯回答了很多次「不知道」,以柯身爲前臺北市長高度,確實很多細節不清楚,但有些事情不知道就違背經驗法則、論理法則。

廖說,柯證稱A1-37硬碟爲自己所有,且親筆書2023年2月23日備份,但備份來源?財務資料夾內容?何人制作?柯一概不知;柯證稱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競辦主任周芳如有幫忙募款,也證稱確實透過「橘子」交付款項,已證明「工作簿」記載屬實。

檢方指出,「工作簿」檔案涉及敏感內容,柯證稱黨內不會有人跟他報告誰捐了多少錢?但難以想像除柯以外,有誰可以同時掌握資訊做出檔案?

檢方表示,柯文哲證稱「小沈給過了」,是因爲立委黃珊珊當時要募款,柯認爲不要跟大企業大額募款,還說「給過了」是指沈給過很多幫助,如果說法屬實「爲何不直接跟黃珊珊表示一律拒絕大額募?」

此外,公訴檢察官認爲,柯2018年5月批示「威京小沈給我一份陳情書」、「我問他爲何不一次提出」,代表沈有當面交付陳情書給柯,不過,柯卻證稱沈從來不跟他談京華城案,不是事實。

檢方說,柯文哲在搜索前撕毀的紙條記載「晶華→orange出國」,柯解釋是把arrange寫成orange,又說是在書寫過程想到許芷瑜出國才寫錯,但柯至少證稱「晶華」是寫錯,所以這段文字確實就是在寫京華城案,之後也纔有「家人出國避風頭」的事。

檢方指出,柯文哲說「橘子」沒有經手大額款項,不過,依柯、周芳如的證詞,「橘子」至少曾攜帶「妙天」禪師與福添福基金會執行董事邱清章交付的款項,也保管過400萬元,事實也與柯的證詞有出入。

至於柯文哲於陳情公文記載「希望行政流程加速,讓他們早日完工」、「京華城對容積率已經死心了」等,檢方說,柯如何得知京華城對容積率已死心?沈慶京手寫的示意圖又是如何流到柯的手中?都是疑問,認爲柯文哲作證避重就輕。

京華城、政治獻金案上午開庭,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前排右)在民衆黨主席黃國昌(前排左)陪同下出席,受到支持者高喊加油,柯文哲邊走邊揮手致意。記者蘇健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