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羈押期限4/1屆滿 律師遞狀聲請停押
臺北地院20日提訊柯文哲(右一)進行訴訟爭點整理及延押訊問,柯深夜還押北所。(中時資料照片,郭吉銓攝
臺灣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因京華城案遭起訴,歷經「三度三關」,2025年1月2日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確定,由於3個月羈押期限在4/1屆滿,臺北地院近日將裁定,柯的律師27日遞狀以人權因素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禁見。
先前北院提訊4名被告進行延押訊問,檢方主張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在,4人都延長羈押2月的必要,況且「橘子」逃亡未歸,柯文哲仍有串供可能性。檢察官也在法官延押訊問程序時稱,柯文哲收財團的錢,有錢就可以進市長室;柯文哲推稱usb內記載的內容都不知道,但事實上他接受檢察官訊時坦承,usb記載的內容是知道誰幫過忙,未來要感謝誰。
檢方還說,高院先前駁回柯文哲抗告已說明羈押必要的理由,目前狀況仍是,希望法官裁準延押。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以身體狀況不佳爲由請求交保,柯文哲的高中同學、衆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則是當庭回稱,他沒有延長羈押的必要;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看着坐在對面的女檢察官,哽咽地說希望檢察官以女人同理心,她想回家照顧年邁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