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賦能刑罰執行監督最後一公里
供圖/視覺中國 團河院駐監檢察室
刑事執行檢察是刑事檢察全流程監督的“最後一公里”。
近年來,個別案件中出現的一些執行問題使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刑罰執行制度備受社會關注。檢察機關依法加強對刑罰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既要嚴防“紙面服刑”“提錢出獄”等違法違規現象,也要監督糾正“該減不減”“該放不放”等問題。
今年7月,全國四級檢察機關聯動開展了第六屆新時代檢察宣傳週活動,主題聚焦“加強刑罰執行監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北京青年報記者深入一線,採訪多位檢察官,探尋北京市檢察機關在刑事執行檢察工作中的特色實踐與成效。
同步監督
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公開聽證28件
據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曹晶介紹,刑事執行檢察的主要職能包括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提請、審理、裁定、決定、執行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我們在履職中強化‘減假暫’案件實質化審查,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減假暫’監督案件。”曹晶說。
據她介紹,北京市檢察機關對“減假暫”案件辦理開展同步監督。“通過訊問罪犯、詢問同監室罪犯、全面審查認罪悔罪書、獄內消費等書證材料、覈查罪犯就診治療情況、開展技術性證據審查等,全面審查罪犯是否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依法提出監督意見。”
同時,北京市檢察機關還積極加大“減假暫”案件聽證工作力度,院領導、部門負責人帶頭辦案、示範引領,切實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數據顯示,2024年,全市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共公開聽證28件。
交叉巡迴
及時糾正監管活動違法違規問題
北青報記者從現場獲悉,北京市檢察機關不斷深化“派駐+巡迴+科技”機制。
數據顯示,目前,全市共設有35個派駐監獄、看守所檢察室,每個派駐檢察室均至少配備一名檢察官及一名檢察官助理。
“通過日常派駐檢察,加強對重點時間、重點場所、重點環節、重點人員的檢察,及時發現和糾正監管場所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違法違規問題,有力維護監管場所安全穩定。”曹晶說。
她介紹,根據市檢察院監獄、看守所交叉巡迴檢察三年工作規劃(2023-2025),每年組織開展監獄、看守所交叉巡迴檢察。
“2024年,北京市檢察機關共組織成立7個交叉巡迴檢察組,對全市5所監獄、2所看守所開展交叉巡迴檢察,結合發現的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執法問題制發監督文書14份。相關單位已結合巡迴檢察問題進行整改並完善系列規章制度。”
科技賦能
檢察模型發現線索成案佔比超70%
“2024年,我們持續推動數字檢察賦能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曹晶介紹,北京市檢察機關在履職中探索創新數智檢察,14個模型在全市刑事執行檢察條線全面應用,實現主要業務領域和重點環節全覆蓋,數據模型發現線索成案佔全部刑事執行監督案件總數的70%以上。她舉例說,財產刑執行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的應用,提升了發現監督線索的能力,由應用前的每年百件左右躍至千件。
同時,模型推廣取得了較好成果。在2024年度全國檢察機關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推廣活動中,北京市檢察機關研發的罪犯減刑假釋監督等5個模型上架最高檢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管理平臺。
北青報記者獲悉,北京市檢察機關還積極推進“大模型體系化+智能化”建用工作,2025年研建涵蓋監獄檢察、看守所檢察、監外執行檢察、財產刑執行監督、刑罰變更執行監督五大領域32個監督點的刑事執行監督大模型,採用大數據、OCR、語音轉化、人工智能等技術,實現監督數據自動識別提取、智能篩查和自主分析功能。
AI助力
檢察院發現罪犯財產刑執行異常線索
在現場,清河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卞增智介紹了“罪犯翟某某減刑監督案”。
罪犯翟某某,2014年因犯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17年被裁定減爲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不變。2024年11月監獄提請對罪犯翟某某減刑,建議減爲有期徒刑25年。
清河檢察院依職權對該減刑案件進行審查,在審查中發現,該犯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沒有執行,但其月均獄內消費明顯偏高,引起辦案檢察官關注。
清河檢察院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篩查發現了翟某某有關財產刑執行異常線索。數據篩查顯示,該罪犯授意其親屬轉移其名下的保險返還款、向他人過戶其本人名下車輛,有明顯的逃避財產刑執行的行爲。發現問題後,檢察人員依法訊問了罪犯翟某某,詢問了翟某某母親,電話聯繫了車輛佔有人,調取固定了相關證據材料,爲出具監督意見打牢基礎。
經檢察官聯席會討論,一致認爲不同意提請減刑意見。清河檢察院依法對翟某某減刑案件提出不同意提請的監督意見,同時將相關財產刑執行線索移送至執行法院,建議提請機關對該罪犯的錯誤行爲進行法制教育,罪犯表示認錯悔過。
·走進一線·
監獄檢察工作如何做?
在第六屆新時代檢察宣傳週期間,北青報記者走進了北京市團河地區人民檢察院駐北京市監獄檢察室進行實地採訪。
北京市團河地區人民檢察院(下稱“團河院”)是北京市檢察院的派出院,目前主要負責北京市監獄等五所監管單位的監獄檢察工作,以及秦城監獄、燕城監獄罪犯減刑、假釋案件出庭等相關工作。
現場
罪犯親屬接待大廳設置檢察官信箱
此次實地採訪,北青報記者參觀了罪犯親屬接待大廳、北京市監獄第六監區、團河院駐北京市監獄檢察室等場所。
走進罪犯親屬接待大廳,帶着不同徽標的多個銀色信箱十分顯眼。這些信箱包括檢察官信箱、監獄長信箱和法院院長信箱等,信箱鑰匙由該機關專門駐監負責人專用,其他人無權開啓。
團河院檢察長張劍向北青報記者表示,設立檢察長接待室,是爲了進一步強化檢察長帶頭辦案示範引領。
他還提到,“我們通過理念更新,不斷增強幹警對監督工作的認同感,推動監獄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切實保障罪犯的合法權益,是刑事執行監督工作中的重要一環。進入罪犯監舍,監獄民警介紹了監舍的內部情況。北京市監獄普遍爲八人間,每個罪犯的抽屜裡都放着可閱覽書籍。
北京市監獄還與地方圖書館建立緊密合作,滿足監獄內罪犯讀書學習需求。
在談到“殘疾罪犯相關權益”時,監獄民警說,“監舍內一般爲蹲便,若該監舍內有身體殘疾或其他疾病類罪犯,監獄會安裝馬桶供其使用。”
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在監獄檢察監督中也正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據悉,團河院自主建用了“罪犯小額罰金刑監督子模型”,通過模型應用推動解決部分監獄因罪犯流動性強、短刑犯繳納罰金意願低、外省籍罪犯待遣送繳納罰金主動性差等導致的小額罰金難以執行到位的問題。自2024年2月至今,該模型已監督執行到位183萬餘元。
發現
駐監檢察室專項監督覈查多個線索
刑罰執行處於刑事訴訟的“末端”,天然具有全環節反向審視的區位優勢。而作爲“前哨”的派駐檢察,作用不容小覷。
比如,在處理罪犯來信中,團河院派駐檢察室敏銳地發現某判處財產刑罪犯隱匿財產線索,經多地調查覈實,查實隱匿金額500餘萬元。在移送拒不執行判決監督線索後,2024年依法監督撤銷罪犯之前的減刑。
北京市團河地區人民檢察院分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銀還介紹了一起案例。2024年6月,團河院收到罪犯何某某(組織賣淫罪,五年六個月)的一封控告舉報信,稱自己是“頂包”進來的,外面的“大哥”李某某纔是其所犯罪行的背後組織者。這封“不太尋常”的舉報信引起了駐監檢察室的高度關注。
經初步瞭解,罪犯何某某現年22歲,沒有固定生活經濟來源,初中肄業後即“混社會”,認識了一幫社會閒散人員。辦案組考慮到組織賣淫過程中租房、購買賣淫用品等均需一定的資金與社會資源,而何某某顯然不具備上述條件,由此判斷罪犯反映線索屬實的可能性很大。
隨後,辦案人員調閱了大量的原案證據材料及涉案手機的鑑定意見,一頁頁查找可疑點和有用信息,最終三名漏犯的犯罪事實浮出水面。2024年12月,相關檢察院對公安機關進行立案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後成功對三名漏犯予以抓捕。今年1月,三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審查起訴中。
·內存·
全國檢察機關上半年受理“減假暫”案件13萬餘人
刑事執行檢察,是指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監獄、看守所、社區矯正機構、強制醫療所等執行機關和監管場所執行刑罰、刑事強制措施、強制醫療措施和監管執法活動實施的法律監督。
《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完善刑事執行和監管執法監督。《意見》提到,健全對監獄、看守所等監管場所派駐檢察與巡迴檢察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加強對社區矯正和財產刑執行的監督,促進嚴格依法監管,增強罪犯改造成效。加強對刑罰交付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的監督,維護司法權威。完善對刑罰變更執行的同步監督機制,有效防止和糾正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
2024年年底,“兩高兩部”聯合發佈《關於規範判處監禁刑罰罪犯交付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各級檢察機關按照相關要求,依法監督看守所、監獄收押、收監工作,加強與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機關的銜接協作,共同推動解決“收押難”“收監難”問題。
今年以來,檢察機關不斷強化刑罰執行監督工作。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受理“減假暫”監督案件13萬餘人,針對“減假暫”提出書面糾正違法和檢察建議2000餘件。
最高檢先後組織20個省份檢察機關在安徽、貴州、山西座談調研,深入分析“減假暫”監督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提升“減假暫”監督規範化水平。同時,全面開展監外執行檢察,全國檢察機關監督有關機關收監執行1400餘人。
最高檢刑事執行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檢察機關將堅持“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聚焦主責主業、嚴格依法履職,努力維護刑罰執行公平公正。
本版文並攝/本報記者孟亞旭實習生劉一凡(除署名外)
統籌/劉曉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