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年金跟拾荒勉強度日 求3兒月給2.1萬!智能退化婦被打槍

靠年金跟拾荒勉強度日,求3個兒子月給2.1萬元扶養費!智能退化婦被打槍。(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化名)與前夫育有3子,她因爲沒有財產,加上智能退化,血壓、心臟、脊椎等問題,無法從事受僱工作,僅靠國民年金與撿拾回收勉強度日。因此依據所在縣市爲基準,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21704元,請求3個兒子都要按月給付扶養費7000元,直到她的死亡之日止。

法院審理,小萱坦承,當年與丈夫感情不睦,並且因爲丈夫有家暴、外遇情事,她纔會在1988年離家出走,並在1994年離婚,3個兒子也均由前夫監護。離婚之後,她就在外打零工、工廠工作或檢回收等,藉此維持自己生計,多年來並未與3子聯繫。

而3個兒子則表示,母親離家的時候,他們年紀還很小,對母親沒有什麼印象,母親離家後就未照顧、扶養他們。因爲母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的行爲,顯屬情節重大,因此請求准予免除他們的扶養義務。

法官考量,小萱在2023年全無所得收入,已達不能維持生活之程度,她的3個兒子負有法定扶養義務。但小萱當年離家後,就未照顧、扶養3個兒子,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給付扶養費,爲無理由,應予駁回,並免除3個兒子的扶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