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芮颱風引氣候異常...國姓枇杷減產3成 農業部允現金救助
▲立委馬文君與國姓鄉長邱美玲關心枇杷農損情況。(圖/翻攝「立法委員馬文君」臉書粉專,下同)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國姓鄉爲全國第2大枇杷產區,但去(113)年康芮颱風造成該鄉枇杷遲發性災損,爲照顧作物嚴重受損之農民,農業部於2月19日公告南投縣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辦理現金救助,籲請受災農民於公告翌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至3月6日止),攜帶地籍謄本正本或土地所有權狀、身分證、私章、農會帳號等文件,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
立委馬文君日前偕同國姓鄉長邱美玲前往受災枇杷園勘查,農民反映由於氣候異常,枇杷開花期遭遇高溫,導致一開花就乾枯、無法順利授粉,一至二期都沒有結果,枇杷產量恐將減產3成以上,面對一年心血歉收血本無歸,無不憂心忡忡。
馬文君隨即表示,要求農業部與縣府農政單位儘速完成現勘與認定,從寬、從速協助枇杷農申請天災現金救助,並提供低利貸款補助項目;面對氣候異常,農業部應協助農民做好旱災應變管理,掌握暖化引發新型態病蟲害防治作爲,提供技術輔導,才能真正協助到農民度過難關;近年氣候變遷,農藥、肥料成本增加,栽種收成越加困難,只靠天災現金救助並非長久之計,期望農業部能派專家下鄉瞭解,輔導農友克服困境。
縣府農業處表示,本次救助項目爲枇杷,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五)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爲10萬元;另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則不予救助。
農業處提醒,本次救助作業程序及期限,系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籲請受災農民把握期限提出申請,逾期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