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車隊7學生遭毒駕衝撞!恐怖累犯「超標1106倍」 一審判6年8月
蕭男因毒駕逆向衝撞康橋國際學校的學生自行車隊。(圖/資料照)
蕭姓男子毒駕,行經彰化縣彰水路三段時,逆向衝撞康橋國際學校學生自行車隊,造成7傷。彰化地方法院2日依致人重傷、毒品等罪嫌將蕭男判處有期徒刑6年8月;販售毒品給蕭男的陳姓藥頭則判10年4月。(民衆提供)
新北市康橋國際學校4月舉行「單車環島成年禮」,未料車隊行經彰化縣埤頭鄉,遭41歲蕭姓男子毒駕逆向衝撞,造成7名學生擦挫傷、骨折等。由於其肇事前行車飄忽,經檢驗尿液及血液均呈毒品陽性反應,嗎啡濃度更超標1106倍,且爲吸毒慣犯。彰化地方法院昨(2)日依致人重傷、毒品等罪嫌將蕭男判處有期徒刑6年8月;販售毒品給蕭男的陳姓藥頭則判10年4月。
檢方調查發現,蕭男於4月21日深夜先於家中施打毒品海洛因及甲基安非他命,隔天上午又吸食含有依託咪酯的電子煙彈,雖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態,但仍駕車上路,並於行經彰化縣埤頭鄉彰水路3段時,因受混合施用多種類第一、二級毒品失去意識,高速逆向撞上行進間的康橋國際學校單車環島車隊,造成顏姓學童等7人分別受到輕重傷送醫救治。
檢方指出,蕭男自2003年起就因吸毒而多次入監,但出獄後仍持續吸毒,又在吸毒後開車逆向衝撞學生車隊,導致多名學生及家屬受有身體、精神重大痛苦,屬累犯,無從寬貸,依服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重傷、過失傷害等罪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0年。
針對毒品上游販售者陳姓男子,檢方表示,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依託咪酯、幫助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等罪提起公訴,求處有期徒刑12年。
彰化地方法院昨日宣判,蕭男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重傷罪,累犯,處有期徒刑6年8月;陳男則犯幫助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7月,又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0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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