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驚悚毒駕嗎啡超標1106倍 逆撞釀康橋7童輕重傷判決出爐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埤頭鄉於今年4月22日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毒駕逆向衝撞事故。一名蕭姓男子在混合施用多種毒品後駕車失控,高速衝撞康橋國際學校學生自行車隊,造成7名學生輕重傷。經檢警深入偵辦,發現蕭男體內毒品濃度驚人,其中嗎啡更超標1106倍。案件昨日宣判,陳姓藥頭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4月。蕭男判處有期徒刑6年8月。

▲逆向猛撞釀康橋學生7人受傷,蕭姓駕駛遭判處6年8月徒刑。(圖/記者唐詠絮翻攝,下同)

依據檢方起訴書內容指出,59歲陳姓藥頭爲本案關鍵毒品來源。調查顯示,他不僅自己長期吸毒,更將含有依託咪酯的新興毒品「喪屍煙彈」以2500元價格販賣給蕭男,甚至提供毒品給自己的親哥哥施用。

41歲蕭姓駕駛爲毒駕肇事主嫌。檢警調查發現,他在案發前一晚注射一級毒品海洛因,並施用安非他命,22日清晨再向陳男購買並吸食「喪屍煙彈」,隨後駕車上路。因混合藥效發作,蕭男行經彰水路時速逆向衝撞學生車隊,導致1名學生重傷、6人輕傷。

蕭男自2003年開始吸毒,多次入獄仍未悔改。本次案件發生後,他還刪除通聯紀錄企圖掩蓋購毒證據。其尿液檢驗顯示,嗎啡濃度超標1106倍,安非他命等毒品數值也遠高於標準,血液中更驗出喪屍煙彈成分依託咪酯。檢方審酌其累犯身份與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依不能安全駕駛致人重傷罪求處10年徒刑。

陳男自1982年就有吸毒紀錄,長達41年的毒癮史中多次因毒品案進出監獄,今年4月纔剛服完前案刑期卻再度犯案。檢方認爲他犯罪後意圖滅證逃匿,且販賣極具危害性的新興毒品,惡性重大,陳姓藥頭犯幫助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7月。又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0年2月。應執行10年4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沒收,蕭姓駕駛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後段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重傷罪,累犯,處有期徒刑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