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辯結 保母劉彩萱起身道歉:我會勇敢承擔所有錯
臺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虐死男童剴剴案,今開庭進行當事人最後陳述程序,下午開庭結束前,劉彩萱起身說「對不起,很抱歉我錯了,我會勇敢承擔所有錯」;劉若琳表示「我無話可說」。
審判長庭末諭知本案辯論終結,訂本月13日宣判,劉彩萱、劉若琳齊聲表示,不會來法庭聽宣判。
今天下午庭訊時,國民法官透過審判長請檢察官說明爲何對劉若琳求刑16到18年,檢察官表示是參考司法院量刑系統相關案例,後來檢察官改對劉若琳求刑18年。
劉若琳的律師表示,劉若琳失婚後無業,且罹癌無法生育,她的人格特質對於高度情感需求對象會順從、退讓、避免衝突,所以發現剴剴有傷勢且劉彩萱表示「各帶各的小孩」時,劉若琳就會選擇避免與劉彩萱衝突、去附和劉彩萱的話。
劉若琳的律師指出,劉若琳不小心以指甲劃傷凱凱後,爲了彌補錯誤,所以建議姊姊當社工來家裡訪視的時候讓剴剴睡覺,以免被社工看到傷痕;律師表示,劉若琳在案件中只是「邊緣性」的角色,與劉彩萱不同,劉若琳如觸犯的遇「凌虐兒童妨害自由致死罪」,建請判刑10年1月,如果劉若琳只觸犯「凌虐兒童妨害自由罪」,建請判刑1年6月。
保母劉彩萱。本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