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脫鞋配合安檢被罰2千 華航地勤不服提抗告遭駁回
中華航空一名在高雄小港機場服務的地勤人員因爲拒絕配合安檢員指示脫鞋安檢,還被現場其他大量旅客目睹,被認爲妨礙公務員執法,遭依違反社維法送辦並裁罰2000元罰鍰,但地勤不服提出抗告,仍被高雄地院法官認定開罰合理,裁定駁回抗告。
判決書指出,這名華航地勤去年12月15日下午4時許,在高雄小港機場出境安檢時,因爲地勤工作服所穿着的工作鞋尖端有鐵片抗重,因此穿鞋子通過金屬感應門時發出警示聲響,當場被安檢人員攔下要求脫鞋檢查,但該名地勤不僅態度不配合,甚至對安檢員回罵「你可以叫航警來抓我」。
機場監視器拍下,當時地勤被要求脫鞋安檢後,便用腳把工作鞋脫下,之後竟直接將鞋子踢過金屬感應門,被安檢員要求撿回來重新把鞋子放到X光檢查儀上,沒想到卻惹怒該名地勤,當場怒嗆「你在羞辱我嗎?你現在抓我嗎?」隨後更直接離開安檢處。
地勤辯稱,因爲工作鞋內有鐵片,但卻因工作需要頻繁進出安檢感應門,從以前歷來就都沒有被安檢員要求脫鞋檢查,當天安檢員原本可以手持金屬探測儀探測,卻要求他撿鞋子放在平臺上安檢,他覺得被羞辱刁難,還被以幾近襲胸的方式查看胸前識別證。
不過法官根據航警局規定,無論是旅客,還是機組、工作人員都需配合安檢作業,況且機場往來人潮與進出旅客衆多,爲確保飛航安全,機場安檢人員於管制區域安檢過程中,對於顯示異常警示者,本來就應該一視同仁、秉公處理,不能以地勤過往自身便宜措施,就主張可以有差別待遇。
法官認爲,就算是地勤依法仍有配合安檢的義務,就算主觀上感覺受辱、不悅,仍要對執行勤務的安檢員予以尊重,而不是當着旅客面甩脫鞋,貶抑對安檢員的尊重,因此裁定駁回地勤抗告。
高雄小港國際機場一名地勤未配合員警指示安檢遭送辦開罰。記者巫鴻瑋/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