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檢乘客誤死警槍下 死者姑姑竟恐嚇高院「找好黑道買好槍了」
新北市警中和分局警員張伯雍追緝拒檢賓士車連開3槍,後座鍾姓乘客中彈身亡,張涉過失致死罪案判決無罪確定。鍾姓乘客的姑姑鍾姓婦人不滿臺灣高等法院無罪判決,涉打電話找林姓審判長「找好黑道買好槍了」,意圖使審判長開啓再審。臺北地檢署偵結,依涉職務強制罪嫌起訴鍾姓婦人。
全案源於,警員張伯雍2022年3月10日追緝無照駕駛懸掛假車牌的賓士車,車輛一路蛇行、闖紅燈12次,受困車陣仍頻按喇叭逼前方車輛讓道,突破車陣闖紅燈右轉疾駛,張員下警車朝賓士車後面連開3槍,在賓士車後座的鐘男頭部中彈,送醫不治。
同年7月,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張員無罪,檢察官上訴後,高院2024年5月駁回上訴,再經檢察官上訴後,最高法院2024年9月間上訴駁回確定。
死者鍾男的姑姑鍾姓婦人明知林姓法官是此案高院審判長,不滿無罪確定判決,2024年11月15日下午3時許,涉打電話到高院刑事庭給蔡姓書記官說「我要找林姓審判長的庭長」書記官表示這庭就是審判長沒有庭長。
鍾姓婦人隨即對書記官說「跟你們審判長講」、「我已經找好黑道買好槍了,我最想殺掉的就是林,這個案子我還不是最想殺那個開槍的警察,我有去看醫生,我有診斷證明,現在這樣殺人是不是就不會判死刑?如果林承認自己判錯開使再審,我還可以原諒他,我還不會這樣放不下,他這樣判最高法院也判決駁回,我不會就這樣算了」
檢方認定,鍾姓婦人要求書記官轉達加害林審判長生命、身體的語詞,此法官心生畏懼,以此脅迫,意圖使法官重新審理已確定判決而開啓再審職務,認定鍾姓婦人涉犯職務強制、恐嚇危害安全,從重依職務強制罪起訴。
警員張伯雍追緝拒檢賓士車連開3槍致後座乘客中彈身亡,最高法院判張無罪確定,死者姑姑不滿無罪確定涉恐嚇高院法官。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