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拼裝電動車淪三不管 旅客沒保障求償無門

有民衆指控,日前在新竹租了1輛拼裝電動車發生車禍,事後才發現業者沒有替旅客或車輛保險,賠償、醫藥費全由旅客承擔。(讀者提供/陳祐誠臺北傳真)

低碳慢活旅遊已成爲風氣,許多知名景區都有出租俗稱拼裝電動車的店家,推出各種款式供旅客選用,但若地方政府沒有出手規範,就會變成中央、地方皆忽視的三不管地帶,旅客求償無門。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表示,若地方需要訂定自治相關規定,中央可以提供協助,也可以研擬全國性的指引,給各縣市參考。

有民衆指控,上週慕名前往新竹「17公里海岸風景區」,選中一家評價良好的店家租車,租了1輛拼裝電動車,不料1車4人才出店門不到100公尺,就失控撞上路邊轎車,4人都受傷,駕駛還有輕微骨折。事後詢問店家,才發現業者沒有替旅客或車輛保險,賠償、醫藥費全由旅客承擔。

交通部指出,該型拼裝電動車在法規上定義爲「其他慢車」,能否上路、行使範圍等,須由地方政府訂定。據瞭解,若地方政府沒有規範出租業者,就會形成中央、地方都不干涉的三不管地帶,拼裝車根本不能上路,但警方也不會取締。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說明,宜蘭、臺東、金門、彰化都有類似的地方自治條例,若其他縣市有需求,中央可以協助訂定。至於是否能比照沙灘車訂出全國性的指引,提供各地方參考,林福山表示可以研議處理。

消基會交通組召集人李克聰指出,地方政府應該規範出租業者,訂定車輛檢驗機制、替旅客保險。他建議對承租人設條件,年齡、有無駕照都是可以考慮的方向。

高雄餐旅大學觀光研究所教授劉喜臨則認爲,沒有安全保障,就沒有旅遊體驗,呼籲各相關機關,對於遊客的安全品質提升視爲重點,當作發展觀光的重要要素,消費者有安心安全環境進行觀光行爲,回去後的口碑,纔有利於旅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