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陳情案 黃景茂稱柯文哲交辦

柯文哲案開庭,昨天下午傳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記者季相儒/攝影

木可公關公司前負責人李文娟被控與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侵佔政治獻金案、臺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涉與柯圖利京華城案,臺北地方法院昨傳喚李女,李聲請調閱柯扣案硬碟證明無罪;黃稱是柯交辦纔將陳情案送都委會。法官明天押解柯出庭。

李文娟被控與柯文哲侵佔政治獻金6234萬餘元,她昨出庭稱,柯參選總統過後,木可仍在收尾工作,獻金纔會匯入木可,聲請調閱包括柯文哲扣案的3支手機、6個硬碟、2臺電腦等證據資料。

法官顧慮資料中會有柯求學、工作數年甚至更久的隱私,律師後來縮減範圍,只調閱柯的工作簿硬碟,法官表示,明天於柯出庭時徵得其同意後再決定準否。

李文娟透過律師主張,政治獻金是參選人的財產,柯2024年大選剩餘款將用於2028年大選之用,檢察官聞言迴應說,李女代替柯宣佈參選下屆總統,證明柯文哲將政治獻金私人化,與李女都犯公益侵佔罪。

法院另傳喚黃景茂出庭,黃被控圖利財團百億元、被求刑7年。黃說,因柯文哲交辦,他才命屬下上籤呈,將京華城的陳情案送交都會委研議。

黃景茂說,當時京華城有意和解,但和解與案子送都委會研議是兩回事,有些公文簽呈只到科長,事情過了許多年細節已不復記憶。

黃說,他記得將陳情案籤給都委會是柯文哲有指示,因京華城持續透過議員陳情,關於允建12萬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是否爲永久性,也因市長交辦,纔要限期籤公文給市長辦公室;黃稱,都計案要看有無違法,陳情案都發局無法審覈,他任局長2年多,有無前例他不知道。

黃景茂律師說,京華城案因權利人一再陳情,市長室又交辦要回應,黃才送案子給都委會研議;依行政訴訟判決,京華城案如有必要確可變更計劃,不能因黃客觀上曾退件即認定爲圖利。

公訴檢察官說,都發局對陳情案有適法性審查義務,陳情案違法即應駁回,否則都發局只是「橡皮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