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試辦法庭直播?大法官被提名人蕭文生:系屬案件不適合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10日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蕭文生(見圖)到立法院應答。(鄧博仁攝)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10日繼續審查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被提名人蕭文生口頭報告時表示,如有機會任大法官,保障基本人權將是最重要任務。藍委吳宗憲關心地方一般性補助款遭齊頭停發的議題,蕭文生表示,「假設中央的財政沒有減少,應該給一般型補助」。白委麥玉珍則關心法庭直播,蕭文生認同法庭直播,但不認同用系屬案件來進行試辦。
蕭文生口頭報告時,先是提及自己就讀德國科隆大學與慕尼黑大學的學經歷,除博士論文外,共出版8本專書與3本教科書,超過140篇期刊論文與25篇專書論文,相關著作中有許多與大法官釋憲直接有關之著作。
蕭文生表示,基於上述理由,他的專業知識與研究成果,符合憲法法庭釋憲工作要求,在專業資格上應可適任大法官一職;另對人權保障理念與維持憲政秩序信念及未來擔任大法官的期許,大法官是憲法守護者,憲法是用相當簡潔與抽象文字來規範複雜之國家與人民關係以及各國家機關間之相互關係。
蕭文生認爲,國家與人民關係主要是建構在基本人權之保障,各國家機關間之相互關係則建立在權力分立與制衡架構,以及在民主法治國原理原則下運作,兩者不得偏廢。未來如有機會擔任大法官一職,保障基本人權將是最重要之任務,期盼在普世價值標準內,建構適合我國國情的基本人權制度。
吳宗憲質詢時問及,蕭文生著作中曾提到,「地方政府在履行地方法定義務、任務所需經費,中央不得以缺乏財政給付能力而自知不理」,這次行政院主計總處,齊頭式停發27%補助款,嚴重衝擊財政不佳的縣市。這些經費去年8月主計總處已經覈定,各地議會也都三讀預算。突然間中央不給錢,這樣子地方還有財政自主權嗎?
蕭文生則說,補助款不是固定稅額,補助款在大法官釋字498號有充分說明,沒有固定稅源,所以就以中央政府依照財政來支援。一般型補助款站在憲法角度講,沒有義務持續給,但站在法律角度可以討論。不過吳宗憲認爲蕭文生並未回答問題本身,直言「講法繞來繞去」。蕭文生才說,假設中央的財政沒有減少,應該給一般型補助。
麥玉珍則關心法庭直播議題,他問蕭文生,法庭公開播送有必要嗎?認同嗎?另外若以京華城案,試辦法庭直播是否能提升司法透明,是否會合憲?
蕭文生則指出,法庭涉及很廣,以近來通過的法律,法律審原則公開,例外不公開,事實審原則不公開,例外公開,這部分他贊成。畢竟大法官言詞辯論公開很久了,憲法法庭主要是法律審,除非有妨害公共利益是例外。
蕭文生再指,我國事實審有些模糊,但照修法有法官做最後裁決是否直播,另外他也主張應該有更長的緩衝期。不過針對京華城案是否可以作爲試辦法庭直播案件,蕭文生則表示,法庭直播及國民法官都是新制度引進,國民法官推動相對比較久,當時試辦是用以前已經判決的案件。但已係屬案件不適合用來試辦法庭直播。